2016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实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红十字会法》、《志愿服务条例(征求意见稿)》、《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相继出台。中国慈善事业进入法治时代。国家在规制慈善事业的同时,更大程度上激发了社会组织与志愿服务的活力,真正实现了慈善事业服务国家与社会的功能。与此同时,慈善领域在《慈善法》的引导下,在互联网募捐、慈善信托、社会组织国际化、企业社会责任方面都呈现出了新气象,不断显示出慈善组织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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