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教育经费法制建设的核心是以法律的手段保护居住在农村地区的公民受教育的权利,使他们享有与居住在城市地区的公民同样的受教育机会和基本相同的受教育条件,保障农村学校和教师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取得正当劳动所得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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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惠林:1957年9月生,山东阳谷人。黑龙江大学教育学院教授,管理学博士,副院长,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学科带头人。先后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现从事教育经济、教育财政、农村教育等领域研究。先后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项目2项,省级项目10余项。代表著作有《中国区域教育投资研究》(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中国的发展与教育》(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中国地方教育财政问题研究》(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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