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一些地方以农机服务为主的粮食生产合作组织向以土地入股经营为主的合作组织转变,形成市场化的粮食生产主体,这对于粮食产业市场化改革有重要意义。本文试图用汉斯曼的企业所有权论分析粮食生产合作组织在政府支持下实现这种转变的内在机制,并以黑龙江仁发现代农业农机合作社案例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发现粮食生产合作组织在农业生产领域所有权成本增加不明显的基础上,大幅度降低组织的市场交易成本是促成其转变的根本动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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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长川:男,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博士生。研究方向:农民合作社。
郭红东:男,博士,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农村电商、农民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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