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近些年来我国政府在推动可持续发展方面所采取的行动和在政策制定及其实施方面所做的努力可以看出,实现可持续发展要求政府积极而科学地介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追求的是资本高收益率,其主体是企业股东。而可持续发展追求的是自然资源高收益率,其主体是抽象的全社会公众。代表全社会公众的当然是政府。我国政府必须具备“可持续控制”能力,从追求单纯的经济增长到追求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通过环境教育、环境立法、环境税收、环境标志、环境审计、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等诸多手段,使可持续控制的链条从规划设计环节开始,到资源持续利用这个终端,实现资源、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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