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在中国运行有十几年历史了,其实际作用不尽如人意。在众多原因当中,集体协商的层级结构是一个值得剖析的因素。中国集体协商的层级限定于企业层面,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集体协商制度的有效运行。而推进产业级别的协商谈判,有助于解决目前的许多困境。现实当中已经显示出对产业级集体协商的需求与呼唤。目前迫切需要提升集体协商的层级,给高级别协商谈判以更大空间。建议试行产业级谈判与企业级协商配合运作的模式,完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使其真正成为调整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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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桥: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关系与人力资源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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