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以及完备与否,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该国的社会保险法理论的发育程度,而其社会保险法理论的发育,又取决于其经济发展形态。直到晚近,中国都是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以市场为导向的商品经济不发达,国家的财力有限。因此,与西方近代以来有着丰富的社会保险法理论发展不同,中国的社会保险法理论并未充分发育。但是,作为一种观念层面的东西,中国古代也存在社会保障的认识与观念。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条件下,儒家有过大同仁爱思想,历代封建王朝也有仓储赈灾、养老慈幼措施,这些社会保障观念很大程度上渗透到了中国社会的各个层面。近代化以后的中国,正是在原有的社会保障观念的基础上开始承继西方社会保险法思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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