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70年代以来,新加坡劳资关系一直保持平和状态,这主要得益于新加坡统合主义背景下的劳资政三方合作。本文介绍了新加坡以政府为主导、工会为主体的劳资协调机制。其中,政府通过人事参与以及政策支持领导和控制工会,工会则通过参与三方协商,推动集体谈判以及兴办合作社等方式增进劳工福利,支持和拥护政府政策。同时,新加坡劳资争议处理的法律体系、协调机构和调解程序的完备也促进了新加坡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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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茂英:黄茂英,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社会保障专业。
杨正喜:杨正喜,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劳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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