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慈善法的立法过程,尤其是2013年以来由全国人大主导的慈善法立法过程为基本语境,以《慈善法》立法的各个过程中的文本表述作为分析对象,观察作为典范的《慈善法》的开门立法、民主立法过程,强调“慈善”的法律界定、存在的创新与亮点、共识与分歧。通过分析立法者对《慈善法》的基本定位形成的原因,导引出一些导致争议的线索与命题。并为后慈善法时代的慈善法治进行了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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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剑银:法学博士、公共管理学博士后,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非营利评论》副主编,公益慈善与非营利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律与社会理论、比较法文化、立法学与公共政策、国家与社会关系、公益慈善—非营利—社会组织法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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