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与长期历史任务,它需要包括社会各个阶层与群体,其中包括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在内的13亿人民共同努力。
构建和谐社会已成为当今中国改革与发展的主旋律。民营经济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要真正推进社会和谐,必须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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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文夫:全国工商联研究室研究员,高级编辑。曾任经济日报理论部副主任,经济日报出版社副总编辑,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总编辑,中华工商时报总编辑。著有 《黄文夫经济评论选》,《民营在中国》,《工商管理宝鉴丛书》(联合主编)等。研究领域:所有制问题,民营经济,经济传播和经济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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