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是中国法治事业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一年。湖南省法治发展同样值得瞩目。湖南省人大工作追求创新,完成环保三湘世纪行,引领以“零家庭暴力社区”创建工程为代表的社区综合干预模式,加强执法监督与调研,积极开展地方立法工作。行政法治方面,坚持立足民生工程建设“制度化”,在进一步推行全省政务公开、规范全省政府采购、开展全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等方面取得较大成效。司法方面,湖南省人民法院把加强内部监督作为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在推进法院改革中不断完善审判权的制约和监督机制,确保审判权的正确行使。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率先提出“刑事和解办理刑事案件”的湖南模式,为全国首创。但是,2007年内发生的一些官员腐败案件、重大安全事故案件等,值得人们长时间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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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开湘:杨开湘,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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