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公益法实践蓬勃发展。老问题继续被关注,新的社会问题不断被揭示。2007年的公益法实践主要采取公益诉讼的形式,挑战社会歧视、不合理收费和国家机关不合理的管理方式。公益上书的形式也被广泛采用,一些涉及环保、保险、租赁等方面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被上书要求进行合法性审查。公益实践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方面引起了社会各界对诸多社会问题的关注和讨论,加深了理解,凝聚了共识;另一方面取得了一些诉讼的成功,直接或者间接地促成了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
黄金荣: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硕士生导师,“粤港澳大湾区重大法治问题研究”课题组高级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