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采用案例分析法和政策文本分析法,剖析了市场主体担责积极性不高和不实的原因,并提出了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担责积极性并确保市场主体落实约定责任之具体措施。本文认为,要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承担农业生产、村民生活污染治理公共服务生产责任的积极性,政府首先要完善农业生产、村民生活污染治理公共服务市场化机制,其次要完善农业生产、村民生活污染治理产业扶持政策设计并提高扶持政策执行能力;要确保市场主体落实约定责任,政府就要健全农业生产、村民生活污染治理项目质量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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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勇:刘勇 陕西西安人,福建江夏学院公共事务学院教授,经济学博士,硕士生导师,研究领域为环境治理。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一项,省部级课题、横向课题二十余项。在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独著作品三部,发表论文五十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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