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名称: 前端监测仪器同灾害预警指标对应关系
矿山排土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建立
矿山排土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包括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两部分,本章重点介绍硬件系统的工程建设情况,软件系统的开发情况将在下章详细介绍。
系统设计依据及原则
5.1.1 系统设计依据
(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
(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4-1996);
(3)《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75-1994);
(4)《质量管理体系标准》(GB/T 19000-2016、GB/T 19001-2016)。
5.1.2 系统设计原则
(1)监测预警系统应遵循科学可靠、布置合理、全面系统、经济适用的原则;
(2)监测预警系统的布置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兼顾全面,统筹安排,合理布置;
(3)监测仪器、设备、设施的选择,应先进和便于实现在线监测;
(4)监测仪器、设备、设施的安装、埋设和运行管理,应确保施工质量和运行可靠;
(5)监测预警系统运行可靠,故障率小于5%,巡测采样时间小于30分钟。
系统设计方案
5.2.1 监测的范围
因整个排土场面积巨大,在项目试验阶段就整体监测从技术性和经济性上都不现实,故选择长150m、宽30m的区域作为布置监测仪器的监测区域,排土场灾害监测的范围为4500m2。
5.2.2 监测的指标
根据第三章提出的矿山排土场灾害预警指标,排土场需要监测的指标包括地表位移、内部位移、降雨量、孔隙水压力、内部应力和土壤含水率。
5.2.3 系统的组成
图5-1 矿山排土场灾害监测系统拓扑结构
为实现监测指标,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矿山排土场灾害监测系统由前端监测仪器、数据采集装置、供电系统、防雷系统、数据传输网络和监测预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