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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名称: 九年义务教育入学情况
所属图书:中国社会救助制度
出版日期:2022年6月
关键词:
中国新型教育和住房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

教育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团体为了保障适龄人口能够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通过减免费用、发放助学金、给予生活补助等手段对贫困学生在不同阶段提供帮助的一项社会救助制度。教育社会救助不仅保障了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也保证了教育的公平性,是推动国家和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而住房社会救助是指对城乡特殊困难居民和因灾倒房户在住房修缮、重建和租房方面给予现金与物质补助的一项社会救助制度。教育社会救助和住房社会救助是政府和社会对贫困人口实施的专项帮助和支持的行为,是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型教育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

5.1.1 中小学教育社会救助制度

(一)中小学教育社会救助的建立和发展

1986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并于1992年补充颁布了《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及《实施细则》)。《义务教育法》和《实施细则》规定投资助学是社会主义义务教育的主要义务之一。其中,《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各种社会力量以及个人自愿捐资助学”。《义务教育法》还对国家在义务教育中的义务和具体职责进行了规定,包括免收学费,提供助学金,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的权利,帮助经济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等,以法律的形式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救助进行了规定。2001年,国家开始对农村义务教育体制进行调整,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新体制。

为了更好地完善城乡义务教育制度,2007年,国务院在《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面向全国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