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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万余篇学术报告,超过8.5亿字
覆盖832个重点贫困县14个连片特困区
黑龙江省在保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建设现代化大农业步伐。通过规范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信息化、科学化和网络化建设,完善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制度;通过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健全农村土地纠纷调处机制、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和家庭土地流转用途管制,引导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通过规范农民合作社、培育家庭农场、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支持工商资本开发农业,培育了多元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
农村家庭承包土地流转情况
(一)用于粮食耕种的土地流转占主要比重
如表1所示,截至2018年底,黑龙江省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为6590.39万亩,比2017年减少了59.87万亩;流转面积占耕地面积的42.5%,仅次于北京(95.8%)、江苏(55.0%)、上海(53.9%)、浙江(53.7%)、安徽(46.6%)、重庆(44.2%),位列第7;流转出承包耕地的农户达194.43万户,比2017年增加了63159户;黑龙江省流转用于种植粮食作物的面积为5833.84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的88.5%。
表1 黑龙江省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
(二)耕地流转以出租和股份合作为主要方式
2018年,黑龙江省耕地流转方式以出租(转包)2017年农村经营管理统计将原统计中的出租和转包合并统计,统称为出租。本文所指的出租,指农户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中,承包农户将所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的耕地面积。和股份合作为主,面积分别为6051.19万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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