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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公平正义逐步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学术理论界对于公平的成果百家争鸣,研究不断深入,公平已经成为政府、学者和公众衡量公共政策的基本标准。而社会保障是一种保障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公民的基本生活权利的社会安全制度,具有调节收入分配、维护社会公平进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的功能,公平性是其必须具备的理念和得以持续发展的基础。本章从社会保障的(准)“公共品”属性出发,归纳梳理中外研究文献中对公共品理论、公平理论、社会保障发展模式理论和非均衡发展理论的研究文献。对前人相关研究文献的回顾将作为深入、系统地研究社会保障经济公平非均衡发展的基础,以期客观评述、找出不足,完善研究。
公共品理论
公共品(Public Goods)也称公共物品、公益物品、公共产品、公共商品、公共财货、公共财产等。按照萨缪尔森(Samuelson,1954:387-389)首次提出并严格规定的公共品定义,纯公共品是指每个人消费这样的物品均不会导致别人对该产品消费的减少。阿特金森和斯蒂格利茨(1992)对公共品的定义是:公共品指在对该物品的总支出不变的情况下,某个人消费的增加并不会使他人的消费以同量减少这样的一种物品。因此,只要一定数量的公共品被生产出来或被提供,社会的所有成员都可以进行消费,即有:
社会保障经济公平的非均衡发展
即任何一个消费者i都可以支配公共品的总量X,公共品在个人之间是不可分的,公共品的特征在消费方面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对于标准的私人品(X)而言,,即某商品总量X等于每个消费者所拥有或消费的该商品数量X的总和。按照公共品的属性特征社会产品可以划分为4类(见表2-1)。
表2-1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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