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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名称: 河南民办高校投资者与拟登记营利性或非营利性选择调查
所属图书:河南民办教育发展报告(2018)
出版日期:2018年8月
关键词:
河南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现状与问题分析

河南民办高等教育是在改革开放以后恢复发展起来的,20世纪90年代,民办高校达到110所左右,各种专修学院如雨后春笋般诞生。在发展过程中,盛极一时的“数量民办高校”逐步被“质量、规模、层次高校”代替。如今,专修学院门庭冷落,名存实亡,只能称其为“非学历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而统称的民办高校是指纳入学历教育的本专科普通高校(包括独立学院)。本文民办高校不包括非学历民办高等教育机构。

河南民办高等教育2017年度发展状况

(一)新《民办教育促进法》对民办高校的影响

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该法第19条规定,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上述规定说明民办高校一是可以营利,二是必须做出营利性或者非营利性选择。关于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选择,众说纷纭,官方的和民间的说法各有千秋。该项规定在民办中小学中引起了不小的骚动,不少投资人认为投资办学打了水漂,有了另起炉灶之心。一时间,民办教育将何去何从,成为民办高校举办者们所担忧的。时隔一个月的12月12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举办的“第八届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大会”在北京召开,“心急如焚”的民办学校举办者希望能够从大会上得到答案,全国各地800余人蜂拥而至,协会参会人数创下历史之最。会上,全国人大常委、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李连宁做了《民办教育促进法》新法的辅导报告。作为《民办教育促进法》新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