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切实解决扶贫领域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公告》精神,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提供打赢脱贫攻坚战坚强保障,结合我区实际,特此公告。
一、规范填表报数。发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结合新疆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作用,完善与行业部门数据交换比对机制,推动行业部门扶贫数据交互共享。每年年底统一组织开展1次全国扶贫建档立卡数据填报,其它时间不要求村级填报扶贫数据。
二、规范督查考核。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实行督查考核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原则上每年统一开展1次脱贫攻坚综合性督查考核,各地州县市不得层层督查、变相督查,禁止搭车考核、层层考核、多头考核和迎评迎检,留出时间让基层集中精力攻坚和整改问题。
三、精减文件会议。2019年度制发给县以下的文件同比2018年减少30%-50%,每份文件正文原则上不超过10页,其中阐述总体要求和加强组织领导内容篇幅不超过全文五分之一。2019年度召开到县级以下的会议同比2018年减少30%-50%,且一般不超过90分钟,尽量采用网络视频会议形式。
四、改进蹲点调研。办领导根据职责分工和分片联系机制开展蹲点调研,事先明确工作重点,做好充分准备,立足解决问题、宣传政策、总结经验和促进工作,调研结束后要形成蹲点调研报告。办领导蹲点调研随员一般不超过2人,禁止层层陪同。
五、加强监督约谈。开展常态化约谈,随时改进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强对“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和自治区扶贫办主任信箱反映问题的办理工作。
欢迎社会各方监督支持,及时反映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加重基层负担等问题线索。监督举报电话:0991—12317,或向自治区扶贫办网站主任信箱xjfpczw@sina.com反映。
内容时间:2019-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