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扶贫办;省扶贫办机关各处: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22号),现就各级扶贫部门统一推行使用扶贫领域行政执法文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采用统一执法文书格式。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级扶贫部门开展扶贫领域行政执法时,统一使用本套文书(见附件)的式样。
二是规范执法文书管理使用。市、县扶贫办要明确归口一个科室,统一负责本级扶贫领域执法文书的管理,规范执法文书审批、领用等。要按照使用规范,严格文书填写和使用,并规范立卷、归档、保管、借阅等工作。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省扶贫办将适时开展扶贫领域执法情况监督检查,并通报相关情况。市、县扶贫办要督促指导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文书管理使用,规范执法行为,履行执法责任。
附件:山西省扶贫领域行政执法《制度手册》《执法手册?》(在OA系统自行下载)
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内容时间:2020-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