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您好,欢迎来到减贫研究数据库!

  • 全部
  • 图书
  • 报告
  • 图表
  • 资讯
高级检索
热词推荐:

CPAD全方位展现我国贫困地区档案、减贫政策演进、贫困成因与减贫努力、国内外减贫理论与实践、专家观点与建议、减贫数据图表,为学术提供理论指导,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为中国减贫事业提供智力支持。

5年脱贫7000万,时间紧,任务重,精准扶贫是关键!CPAD全方位展现我国贫困地区档案、减贫政策演进、贫困成因与减贫努力、国内外减贫理论与实践、专家观点与建议、减贫数据图表,为学术提供理论指导,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为中国减贫事业提供智力支持。

5年脱贫7000万,时间紧,任务重,精准扶贫是关键!CPAD全方位展现我国贫困地区档案、减贫政策演进、贫困成因与减贫努力、国内外减贫理论与实践、专家观点与建议、减贫数据图表,为学术提供理论指导,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为中国减贫事业提供智力支持。

青海
《青海省农业现代化实施方案(2016—2020年)》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21  编辑:陈亚丰

一、农业现代化建设成效显著

“十二五”期间,省委、省政府始终把“三农三牧”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不断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带领广大农牧民精准发力、奋发进取,加速了传统农牧业向现代农牧业转变。综合生产能力再上新水平。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连续7年保持5%以上增幅。粮食连续8年迈上百万吨台阶,肉奶蛋和蔬菜产能快速提升,水产品产量突破1万吨,主要农畜产品供给能力不断提升,现代农牧业标准体系不断完善。物质技术装备得到新改善。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比重、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和科技进步贡献率分别达到32%、54.2%和55%,农作物、畜禽和水产良种覆盖率分别达到96%、80%和98%,现代设施装备、先进科学技术支撑农牧业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新型经营主体引领新局面。种养大户、家庭农牧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蓬勃发展,土地、草场流转面积分别突破150万亩、8000万亩,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45%,全省近27%的农牧户加入合作社,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实现了牧业村全覆盖,适度规模经营比重明显提升。品牌建设开创新业绩。“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比重和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分别突破32%和50%,电子商务蓬勃兴起,数字农业从无到有,质量追溯体系逐步建立,全国最大的有机畜牧业生产基地加快形成,“世界牦牛之都、中国藏羊之府”品牌效益凸显。农牧民增收实现新跨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933.4元,连续6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增速超过全省生产总值增幅和城镇居民收入增幅,实现了“十一连快”。农牧业发展步入新阶段。2015年,全省农牧业现代化基本实现程度为77.8%,发展水平处于由传统农牧业向现代化转型升级的中后期,发展速度平稳,具备了全面推进现代化的现实基础,步入了梯次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新阶段。

二、农业现代化发展挑战加大

“十三五”时期,全省发展农业现代化仍面临着诸多挑战和困难。转型升级难度大,现代化发展结构性矛盾突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仍处在探索阶段,土地、草场流转面积仅占17.5%和14.1%,适度规模经营比重低。产业结构单一,产业链条短,附加值低,小生产和大市场矛盾突出。农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为0.62,远低于2.2的全国平均水平。物质技术装备落后,农牧业生产力水平不高。全省近70%的耕地缺乏有效灌溉设施,山旱地和中低产田多,高标准农田比重低,耕地质量差、土地碎片化严重、机械化程度低等问题突出。科技推广能力弱,持专业证书的农业劳动力占比不足5%。资源约束加剧,生态保护任务艰巨。草地生态局部好转,但整体恶化的趋势尚未根本扭转,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不足54%。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不足0.5,面源污染问题凸显,化肥、农药、畜禽排泄物和农牧业废弃物污染未得到有效治理,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任重道远。农牧民增收渠道窄,持续增收难度加大。农产品价格接近“天花板”和生产成本“地板”不断攀升的“双重挤压”持续凸显,农牧业比较效益不断下降,经营性收入增长有限。转移就业增收空间收窄,工资性收入增速放缓。可支配的财产性资本不足,财产性增收手段匮乏。农牧民收入尚不足基本实现现代化程度的35%,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任务艰巨。

三、农业现代化条件更加有利

展望“十三五”,推进全省农牧业现代化的有利条件不断积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工作,从宏观层面构建了新时期一系列农业政策框架和支持保护体系。省委、省政府明确了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具体政策和推进措施,为补齐农业现代化短板提供了有力支撑。改革红利持续释放。随着新一轮农牧区改革的全面推进,各种束缚农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必将得到解决,以改革促发展、靠改革增活力必将成为促进农牧业现代化发展的不竭动力。生态产业日新月异。随着国家生态文明战略的实施,青海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中的战略地位将更加重要。独特的自然禀赋,得天独厚的绿色资源,特色鲜明的有机农畜产品,安全环保的生态产业,将为农业现代化提供可靠动力。现代化基础逐步夯实。农牧业基础设施加快改善,科技推广能力不断提升,经营管理不断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水平和可持续发展水平已接近或达到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水准,为农牧业现代化提供了坚实基础。

综合判断,“十三五”时期,全省农牧业现代化建设仍处于补齐短板、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必须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全面建成“三区”,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遵循农业现代化发展规律,加快农牧业转型升级,推进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同步发展。

第二章 农业现代化总体思路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131”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新理念,以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农民的文章在土地上做,农业的文章在工业上做,农村的文章在城市中做,绿色的文章在价值上做,把增加绿色优质农畜产品放在突出位置,把提高农牧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作为主攻方向,把促进农牧民增收作为核心目标,调整优化农牧业的要素、产品、技术、产业、区域、主体等方面的结构,优化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着力使农牧业资源要素配置更加合理,农牧业发展的质量效益持续提升,农牧业供需关系在更高水平上实现新的平衡,走出一条产出高效、绿色优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高原特色农牧业现代化发展之路。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省农牧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发展质量稳步提高,农牧民生活达到全面小康水平,美丽乡村建设迈上新台阶,农牧业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成效。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全国草地生态畜牧业试验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农牧业基础设施、物质技术装备水平显著改善,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重大突破,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游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基本构建,农业灌溉用水总量稳定,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农膜资源化利用目标基本实现,农牧民收入倍增计划全面落实。

现代农业

现代农业

现代农业

第三章 创新驱动农牧业转型升级

围绕“四个转变”,促进农牧民从单一的种植、养殖、生态看护向生态生产生活良性循环转变,为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新动能。

一、推进农牧业结构调整

(一)调整种植业产业结构。按照“稳粮、优经、扩饲”的思路,开展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活动,打造一批特色产业带。同步推进露地蔬菜和设施蔬菜基地建设,巩固湟水河流域“菜篮子”生产,提高沿黄流域及柴达木盆地蔬菜产能,强化省外蔬菜调运基地及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有效增加冬春季蔬菜供给。在半农半牧区推进“粮改饲”为重点的草产业发展,增加饲草料供应和贮备。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高原野生植物资源。(省农牧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等部门参与)

(二)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按照“稳定生猪、发展牛羊、适度特种养殖”的思路,以规模化经营、标准化养殖、绿色化发展为导向,大力发展农区规模养殖和牧区舍饲半舍饲养殖。东部地区大力发展肉牛肉羊、奶牛规模养殖,适度发展特种养殖;环湖地区以牦牛藏羊为重点,建设草畜联动循环畜牧业示范基地,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牧业;青南牧区加大有机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着力发展有机畜牧业。(省农牧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配合)

(三)适度发展冷水养殖渔业。在确保水环境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合理控制水体养殖强度,适度发展冷水鱼网箱养殖,全力打造沿黄冷水养殖适度开发带,建设共和、贵德、尖扎等一批现代渔业示范园区和高原渔村,同创青海三文鱼品牌,着力建成国内最大的鲑鳟鱼网箱养殖基地。扩大海西可鲁克湖和东部人工池塘等宜渔水面生产,着力增加水产品产量,丰富水产品供应。大力发展设施渔业和休闲渔业,扩大渔业发展空间。(省农牧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配合)

(四)壮大特色林产品生产。按照“东部沙棘、西部枸杞、南部藏茶、河湟杂果”的发展思路,大力发展以枸杞、沙棘、中藏药材、藏茶为主的优势特色林产业,推进核桃、油用牡丹等木本粮油基地建设,着力发展具有特色资源优势的林下经济,推进布局区域化、栽培品种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在西宁、海东等地扶持建设一批花卉苗圃基地,加大特色经济林、城镇绿化苗木培育,促进高原花卉苗圃产业发展。积极培育林业生物、新能源和新材料产业,加强林业生物产业高效转化和综合利用。(省林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等部门参与)

二、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一)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将666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落地到户、上图入库。统筹各类农田建设资金,做好项目衔接配套,以土壤培肥和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加快实施土地整理、农田渠系和机耕道路配套项目,到2020年全省建成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390万亩,着力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农牧厅、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等部门参与)

(二)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强湟水北干渠灌溉二期、湟水南岸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推进中型灌区、小型灌区的渠系配套及节水改造。充分发挥引大济湟工程效应,实施节水增效,打通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因地制宜兴建“五小水利”,到2020年,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0。创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模式,鼓励农牧民、村组集体、用水合作组织等经营主体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经营。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促进工程良性运行。(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参与)

三、提高技术装备和信息化水平

(一)全面提高科技成果创新和转化应用能力。继续实施“1020”重大科技支撑工程,加快推进高原特色学科群、重点实验室、国家农业科学观测站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努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及装备。发挥农牧业科技创新平台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完善科技推广人员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构建以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为主导、科研院校为支撑、社会化服务组织广泛参与的新型农技推广体系。强化技术集成组装,深入开展粮油绿色增产模式攻关和整建制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加强土地、退化草原治理、盐碱地改造等技术模式攻关。落实国家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参与组建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省科技厅、省农牧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质监局等部门以及相关科研院所参与)

(二)推进现代种业创新发展。加强杂交油菜、脱毒马铃薯、青稞、牦牛、藏羊、饲草和鲑鳟鱼等良种研发,培育和推广一批适应机械化生产、高产优质、多抗广适的新品种,加快建立良种质量标准体系。加快推进农作物商业化育种,分区域分品种建设一批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优势种业繁育基地,培育1—2家“育繁推一体化”农作物现代种子企业,推进主要农作物更新换代。完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加强牦牛、藏羊本品种选育,新建、改造一批种畜场和标准化改良点。增强土著鱼类增殖放流苗种繁育能力,扩建升级青海湖裸鲤增殖放流站。提升冷水鱼制种育种研发能力,新建1处鲑鳟鱼良种场。建设20个优质牧草品种的原种繁育基地,新建17万亩牧草良种繁育基地。深化种业领域科研成果权益改革,完善科技成果应用与收益分配挂钩机制。(省农牧厅、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等部门以及相关科研院所参与)

(三)促进农业机械化提档升级。稳步发展设施农牧业。加快油菜、马铃薯、枸杞等作物关键环节机械设备的研发和利用,推进农机装备更新换代,推动主要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到2020年农机总动力达到460万千瓦。积极推广应用饲草种植收获、自动化挤奶以及养殖业废弃物处理等设备,提高畜牧业发展效率。加快发展标准化冷水网箱、水产品冷链等渔业机械,提升渔业发展水平。大力推广机械化深松作业,力争深松整地面积达到200万亩。(省农牧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等部门参与)

(四)推进信息化与农牧业深度融合。以设施农业、大田作物、规模畜禽养殖和现代渔业为重点,依托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加快实施“互联网+”现代农牧业行动,加强物联网和智能装备的推广应用,提升数字农业建设水平。推进农牧业在线化和数字化管理。推进信息进村入户,提升农牧民手机应用技能,力争到2020年农业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应用比例达到17%、农牧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2%、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服务站覆盖率达到80%。推进国家农业遥感中心青海分中心建设,加快建立重要农业资源台账制度,不断提高农牧业遥感水平。(省农牧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等部门参与)

四、深化农牧业经营体制机制改革

(一)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完善“三权”分置办法,着力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力争2018年底全面完成。探索进城落户农牧民的土地草场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机制。(省委农办、省农牧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参与)

(二)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继续坚持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充分尊重农牧民意愿和保护农牧民权益的前提下,引导农牧户依法自愿有序流转承包土地和草场经营权。鼓励农民通过互换承包地、联耕联种等多种方式,实现连片耕种,提高机械化水平和生产效率。支持通过土地草场流转、托管、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建立新型经营主体支持政策体系,扩大新型经营主体承担涉农项目规模。实施农牧业社会化服务支撑工作,扩大农牧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和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范围,推进代耕代种、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服务专业化、规模化、社会化。(省农牧厅牵头,省委农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统计局、青海银监局、青海保监局、省供销联社、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等部门参与)

(三)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赋予农牧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健全交易、监管和收益分配制度,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有序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到2020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营组织成员,健全非经营性资产集体统一运行管护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等试点。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引导林权规范有序流转,鼓励发展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省委农办、省农牧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参与)

(四)打造农业创新发展试验示范平台。突出先行先试,强化改革创新、科技驱动、资源整合和政策支持,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现代农牧业产业园和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打造发展先进、创新活跃、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板。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探索农业资源高效利用、生态修复保护、突出问题治理、循环农业发展等模式。全力推进全国草地生态畜牧业试验区建设,加快建立组织化程度高、规模化经营能力强、产业化水平高、基础设施配套完善、高原特色鲜明的现代草地畜牧业生产经营机制,为全国草原牧区可持续发展树立典型和样板。推进农垦企业改革,促进农垦联合联盟经营,向现代农业示范区转型。(省农牧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科技厅、青海银监局、青海保监局等部门参与)

现代农业

现代农业

第四章 协调促进农牧业均衡发展

树立全面统筹的系统观,着力推进产业融合、区域统筹、主体协同,紧扣“三区一带”农牧业发展格局,加快形成内部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农牧业产业布局,促进农业现代化水平整体跃升。

一、推进农村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一)协同推进农畜产品生产与加工业发展。构建优势农牧业区域布局和专业生产格局,巩固提升特色农畜产品基地、特色产业带和示范区发展水平。统筹布局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与初加工、精深加工发展及副产品综合利用,扩大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区域,完善“菜篮子”产品和特色农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全产业链打造粮油种植、畜牧养殖、果品蔬菜和枸杞沙棘四个“百亿元”产业。提升小麦、马铃薯等主食产业化水平,推动农畜产品加工副产物循环、全值、梯次利用,到2020年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0%以上。(省农牧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商务厅、省粮食局等部门参与)

(二)完善农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加大各类农畜产品市场、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田间地头市场建设力度,基本建成覆盖各乡镇的农畜产品流通市场网络,实现市场布局合理、质量安全可靠、季节供应均衡,农产品损耗率降低15%。新建和改造一批冷链基础设施,新增库容20万吨。建成并完善市(州)、县两级冷链物流配送体系,新建或改造一批乡镇物流服务站,农畜产品冷链流通比例达到10%左右。建设区域性大型农畜产品营销公共服务平台,培育特色农畜产品连锁店、优质农畜产品专销区、专卖店等新型农产品营销网络。推广农社、农企等形式的产销对接,支持城市社区设立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推进电子商务、商贸流通、供销、邮政等系统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服务“三农三牧”。(省商务厅、省农牧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联社等部门参与)

(三)发展农业新型业态。创新流通方式和流通业态,加快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完善农畜产品流通网络,到2020年全省主要行政村电子商务覆盖率达到80%以上。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对接电子商务平台,积极发展商贸物流,到2020年规模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90%以上。推动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农牧业发展,稳步发展景观农业、创意农业,鼓励发展工厂化、立体化高科技农牧业,积极发展定制农业、会展农业等新型业态。(省农牧厅、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供销联社等部门参与)

(四)拓展农业多种功能。依托农牧区资源,挖掘乡村生态休闲、旅游观光、文化教育价值,打造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牧区旅游休闲产品,大力支持发展田园综合体。采取补助、贴息以及社会资本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依托农牧业重点工程项目,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重点村改善道路、停车场、厕所、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等条件,建设魅力村庄和森林景区。强化传统村落整体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利用,传承乡土文化。(省农牧厅、省旅游发展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省林业厅、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等部门参与)

(五)创新一二三产业融合机制。以产品为依托,发展订单农业和休闲农牧业产品,开展立体式营销。以产业为依托,建设一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先导区和农牧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引导二三产业集群发展。以产权为依托,推进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通过“保底+分红”等形式增加农牧民收入。以产城融合为依托,引导二三产业向县域重点乡镇和产业园区集中,扶持发展一村一品、一乡(县)一业,推动产业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相结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农牧厅牵头,省财政厅、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保监局等部门参与)

二、促进区域农业统筹发展

立足地域特点和资源优势,全力打造“三区一带”农牧业发展格局,重点发展“十大”特色产业,适度兼顾发展中藏药材、藜麦、花卉、家禽等产业。(省农牧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等部门参与)

(一)东部特色种养高效示范区。脑山地区重点发展雨养农业,打造旱地饲草产业带、地膜覆盖马铃薯及种薯产业带和小油菜产业带;浅山地区重点发展旱作节水农业,打造脱毒马铃薯产业带、优质油菜生产及制繁种产业带和蚕豌豆产业带;河湟谷地重点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和设施农业,打造蚕豆和特色果蔬产业带。养殖业重点发展肉牛、肉羊、奶牛、生猪、兔、禽规模养殖,打造优质高产饲草套复种产业带、青贮饲草产业带和畜禽规模养殖产业带。

(二)环湖农牧交错循环发展先行区。柴达木盆地重点发展绿洲农业,打造青稞产业带、优质油菜产业带、春小麦产业带、蔬菜产业带和枸杞产业带。环湖农业区重点发展旱作节水农业,打造青稞产业带、油菜产业带;畜牧业重点打造肉牛肉羊产业带和优质饲草产业带。

(三)青南生态有机畜牧业保护发展区。努力提升生态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能力,加强生态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青南牧区优质饲草产业带、牦牛产业带和藏羊产业带。以有机环境、有机养殖、有机产品认证为基础,加快打造青甘川交界地区、长江黄河源地区县域优质饲草产业带和有机畜产品产业带。小块种植业重点发展旱作农业,打造饲草和中藏药材产业带。

(四)沿黄冷水养殖适度开发带。充分利用东部沿黄干流及各型水库,加快改善现代渔业物质装备条件,提升渔业制繁种水平。稳步推进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提质增效,提升渔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加快构建生态良好、养殖高效、产品优质的现代化渔业发展格局,形成以黄河为纽带,以湖泊、库区为节点的冷水鱼养殖带,拓展农牧民增产增收的新空间。

三、推动经营主体协调发展

(一)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牧民队伍。以培养造就现代农牧业生产经营者队伍为目标,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牧民教育培训体系,加大农牧区实用人才、现代青年农场主、创业致富“领头雁”和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力度,到2020年实现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一遍。将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纳入国家教育培训发展规划,鼓励农牧民采取“半农半读”方式就近就地接受职业教育。(省农牧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团省委等部门参与)

(二)提升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牧户能力。培育和扶持龙头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种养大户,引导发展合作社联合社。在尊重农牧民意愿和企业自主权的基础上,盘活农牧业资源,完善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制,推进投入合作社的财政性资金等生产要素折股量化,创新企业与合作社、农牧户的利益联结,带动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开拓市场,到2020年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户占全省农牧户65%以上,农户参与合作社比重达到50%。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牧户承包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强化土地流转、订单等合同履约监督。(省农牧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供销联社等部门参与)

(三)促进农村牧区人才创业就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支持双创的政策体系,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建立创业就业服务平台,强化信息发布、技能培训、创业指导等服务。实施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行动计划,引导新型职业农民、务工经商和院校毕业生等人员返乡创业,领办合作社、兴办家庭农牧场和农牧企业,推动农牧业生产经营、农畜产品加工业、农林牧渔服务业和产业融合发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牧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团省委等部门参与)

现代农业

第五章 绿色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进农牧业发展绿色化,补齐生态建设和质量安全短板,实现资源利用高效、生态系统稳定、产地环境良好、产品质量安全。

一、推进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

(一)严格保护耕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确保农业生产用地,严守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红线。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加快实施东部黄河谷地百万亩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实施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推广秸秆还田、绿肥种植、增施有机肥和保护性耕作技术,到2020年全省耕地基础地力平均提高0.5个等级,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0.1个百分点。完善耕地质量监测体系。(省国土资源厅、省农牧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重大土地整理项目指挥部等部门参与)

(二)节约高效用水。大力发展旱作节水农业和雨养农业,积极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加快实施田间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行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建立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机制。加强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加大云水资源开发利用力度。(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牧厅、省气象局等部门参与)

(三)加强林业和湿地资源保护。抓好湟水河等重点流域、水域综合治理。严格执行林地、湿地保护制度,深入推进天然林保护、防护林体系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确保“十三五”末森林覆盖率达到7.5%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5300万立方米。开展湿地保护和恢复,力争到2020年湿地保有量达到12210万亩,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70%以上。继续推进退耕还林、退耕还湿,加快沙化土地治理。(省林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等部门参与)

(四)修复草原生态。推进基本草原划定和草原确权承包,全面实施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坚持自然修复与工程建设相结合,扎实推进三江源二期、退牧还草和祁连山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推进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和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开发生态管理公益岗位,加强生态管护员队伍建设,强化生态保护监督与考核。(省农牧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等部门参与)

(五)强化渔业资源养护。加强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落实天然湖泊土著鱼类资源零捕捞政策,强化对重点湖泊、珍稀鱼类的有效保护,到2020年青海湖裸鲤资源蕴藏量达到16万吨。加强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技术研究,扩大青海湖裸鲤、花斑裸鲤等土著鱼类增殖放流规模,提高渔业水域生态修复能力。(省农牧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等部门参与)

(六)维护生物多样性。加强牧草种质资源和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建设一批野生动植物保护区,保护、修复和扩大雪豹、藏羚、野牦牛、普氏原羚、黑颈鹤等野生动物栖息地,强化冬虫夏草、雪莲、红景天等野生植物资源保护。调整修订全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完善野生动植物资源监测和保存体系,开展濒危动植物物种专项救护,遏制生物多样性减退速度。强化外来物种入侵和遗传资源丧失防控。(省林业厅、省农牧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西宁海关等部门参与)

二、强化农业环境保护

(一)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围绕节本增效,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有机肥资源利用,提高肥料利用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大力推进绿色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保障农牧业生产安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省农牧厅牵头,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等部门参与)

(二)推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健全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机制,实现农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开展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和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整县制推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健全农田残膜回收利用机制。(省农牧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等部门参与)

(三)强化环境突出问题治理。设置20个农牧业面源污染监测点,有序开展耕地重金属普查检测。推广应用低污染、低消耗的清洁种养技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源头控制、过程拦截、末端治理与循环利用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推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省农牧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等部门参与)

三、确保农畜产品质量安全

(一)提升源头控制能力。落实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购销台账制度,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推广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兽药,严格饲料质量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健全县级农资监管网络平台,大力推进放心农资连锁经营和配送。(省农牧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供销联社等部门参与)

(二)提升标准化生产能力。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标准推广服务体系、生产操作规程应用体系。大力推广无公害、绿色、有机农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推进果蔬标准园、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屠宰场和整县制标准化示范区创建。(省农牧厅、省质监局牵头,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参与)

(三)提升品牌带动能力。稳步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加强农产品质量认证监管和标志使用管理。倾力打造“牦牛之都、藏羊之府”“有机枸杞之乡”“富硒之乡”公用品牌,培育一批知名品牌、企业品牌和合作社品牌,全面提升农畜产品品牌的市场影响力、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省农牧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参与)

(四)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和运行机制,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和应急评价工作。改进畜禽、渔业养殖方式,完善强制免疫政策,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和强制扑杀补助政策。稳定控制主要人畜共患病、地方流行性动物疫病,严密防范外来动物疫病传入,完善区域化管理制度。落实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规划,实现动植物检疫防疫联防联控。强化风险评估,全面推进口岸动植物检验检疫规范化建设,健全国门生物安全查验机制。(省农牧厅、省质监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西宁海关等部门参与)

二、促进特殊区域农牧业发展

(一)推进藏区农牧业绿色发展。以生态保育型农业为主攻方向,强化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高原特色优势产业,稳定青稞种植面积,发展枸杞、藏茶等特色产业,加快建设全国草地生态畜牧业试验区,积极开发高原特色农产品,适度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着力建成优质农畜产品基地。(省农牧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参与)

(二)推进六盘山地区农牧业协调发展。以优势特色农牧业为主攻方向,减粮扩署增草,大力发展设施蔬菜和规模养殖,加快发展特色林果业,扩大饲草种植面积,着力建成全省蔬菜供应基地、马铃薯生产基地和农畜产品加工流通基地。(省农牧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等部门参与)

(三)推进青甘川交界地区农牧业加快发展。以打造有机绿色品牌为主攻方向,支持“菜篮子”工程建设,加快发展草地生态畜牧业,积极发展林业经济,适度发展冷水渔业,加快推进有机畜产品基地建设。(省农牧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等部门参与)

三、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实施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新建集中供水工程284处、分散式供水工程9289处,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0%,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0%,改善贫困地区供水条件。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实现城乡电力公共服务一体化。强化农村公路升级改造,提高畅通程度和抗灾能力,实现所有行政村畅通。推动有条件地区燃气向农村覆盖,推广利用清洁能源。结合藏区发展、精准扶贫和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农牧区危旧房改造,全面完成贫困地区存量危房改造任务。(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等部门参与)

(二)建设高原美丽乡村。推进“耕在田、居在镇,基础设施城镇化、生活服务社区化、生活方式市民化”的新型农村牧区模式。统筹安排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住房建设,加强村庄环境治理,加大清洁能源推广使用力度,实施村庄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兴业富民行动计划,建设1500个高原美丽乡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等部门参与)

(三)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衡配置。把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和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快农村教育、卫生计生、社保、文化等事业发展,对藏区六州所有学生和西宁、海东两市贫困家庭学生实施15年免费教育。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医疗保险全覆盖,养老保险适宜人口全覆盖,巩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引导公共文化资源向农牧区倾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参与)

(四)推进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和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双落地,建立健全“人地钱”三挂钩机制。基本实现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完善城镇建设用地增减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机制。大力推进转移人口“员工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社会”四融合工程。建立产权确认登记制度,维护进城农牧民土地承包权、林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权益。(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等部门参与)

现代农业

第八章 强化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支撑

一、完善财政支农政策

(一)健全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坚持把农牧业农牧区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继续增加财政“三农”支出,财政预算增量资金要向“三农三牧”倾斜,确保财政支农投入适度增长和财政对农牧业投入增幅高于财政收入增幅。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重点支持农牧民增收、农牧区重大改革、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农牧业结构调整、农牧业可持续发展、农牧区民生改善。(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部门参与)

(二)整合优化农牧业建设投入。加大对建设性质相同、目标接近、投入方向类同的财政支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集中实施一批打基础、管长远的农牧业重大工程。创新农牧业建设项目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鼓励采取投入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实施农牧业建设项目。认真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加快做好农牧业投资项目下放管理权限的承接工作,确保接得住、管得好。(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牵头,省农牧厅、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银监局等部门参与)

(三)强化农牧业支持保护政策。全面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大保护性耕作、深松整地、秸秆还田等绿色增产技术所需农机具补贴力度。完善粮改饲等结构调整补助政策,加大畜禽冷水鱼标准化健康养殖支持力度。继续实施露地蔬菜补贴政策。全面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推行草原补奖绩效管理,开展化肥减量增效、农药减量控害、有机肥增施和秸秆资源化利用试点,探索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牧业补贴制度。(省财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省农牧厅等部门参与)

二、创新金融支农政策

(一)完善信贷支持政策。深化农牧业投融资体制改革,探索推进“投贷结合”、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融资模式,拓宽农牧企业融资渠道,降低农牧业农牧区融资成本。健全农牧区金融组织体系,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推进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建设。培育引进涉农金融机构,加快农信社股份制改革。深入推广“双基联动”金融服务机制。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建立健全农牧业融资担保体系。扩大授信覆盖面,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信贷支持力度,推行农村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充分利用移动金融等科技手段,引导金融机构向乡村延伸服务。建立新型经营主体信用评价体系。(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银监局牵头,省委农办、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牧厅、省供销联社、青海保监局、国开行青海分行、农发行青海省分行、邮储银行青海省分行等部门和单位参与)

(二)加大保险保障力度。以保险公司市场化经营为依托,继续通过保费补贴等政策扶持,对种植业、养殖业等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物化成本保险,加大农牧业政策性保险支持力度,在稳步扩大种植业承保范围,扩大藏系羊、牦牛保险覆盖面的同时,积极推进畜禽、设施蔬菜、饲草料、中藏药材种植保险试点,增加保险品种,提高农牧民特别是新型经营主体的参保率,帮助农牧民有效规避农牧业生产风险,保障农牧业生产稳定增长。(省财政厅、省农牧厅、青海保监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省气象局等部门参与)

三、完善农牧业用地政策

落实好国家关于新型经营主体用于经营性畜禽养殖、工厂化作物栽培、水产养殖及规模化粮食生产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的用地可按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合作社、家庭农牧场、龙头企业新建果蔬保鲜库、马铃薯贮藏窖、农机库、加工厂房、规模养殖场、设施生产基地用地依法予以保障。(省国土资源厅、省农牧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参与)

四、健全农产品市场调控政策

认真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加强重点农产品价格监测预警,及时发布价格信息,引导市场供求预期。完善重点农产品储备制度,科学确定储备规模,强化应急调控能力。完善市场价格调控措施,加强重要节假日期间重要农产品市场价格调控,防止价格异常波动。培育多元化市场购销主体,保障市场供给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商务厅、省粮食局等部门参与)

第九章 保障实施方案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省领导担任组长的青海省农业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省农牧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旅游发展委、省金融办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协调机制,统筹研究解决方案实施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和重大建设项目,推进建设任务的组织落实、跟踪调度、检查评估,重大情况及时向省人民政府和农业部报告。领导小组下设推进办公室,设在省农牧厅,负责农业现代化建设综合协调、监督指导、日常管理等工作。各市、州和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相应成立农业现代化建设协调领导机构, 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协同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本地区农业现代化工作。(省农牧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

二、逐级衔接落实

各市、州和县(市、区)有关部门要把推进农业现代化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大任务。各市、州和县(市、区)要按照本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抓紧制定本地区农业现代化实施方案,落实任务,细化政策措施。各部门要根据方案的任务分工,按照机制创新、分工明确、灵活高效的原则,强化部门间的协调合作,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政策配套,协同推进方案实施。加强方案实施的监测评估,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方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期末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省农牧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

三、完善考核机制

完善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考核机制。将农业现代化建设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区县、乡镇政府,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强化目标督查考核,将农业现代化建设纳入各级政府重点工作,对资金落实情况、项目建设进度和效果,进行定期督促检查。建立和完善适合省情的农业现代化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委托第三方机构分级评价各地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发展情况,定期发布评价结果。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作为衡量党政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考核内容。探索将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农业灌溉用水总量基本稳定,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农膜资源化利用,畜草平衡”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省农牧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参与)

四、强化法治保障

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切实发挥农业法治建设对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保驾护航作用。认真实施以农业法为基础的农业法律法规,加强农业普法工作,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为发展现代农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积极推动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简政放权,提高农业服务效能。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改善执法条件,提升农业执法水平。(省农牧厅、省政府法制办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参与)

五、做好宣传动员

利用各种渠道和媒体,做好全省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宣传工作,营造各方重视、条块结合、合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氛围,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把农业现代化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总结宣传建设过程中涌现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例,夯实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群众基础。(省农牧厅牵头,有关部门参与)



内容时间:2018-06-04

相关资源

下载排行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版权公告|帮助中心|咨询建议|加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