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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18  编辑:陈亚丰

2023年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扣《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23〕24号)精神,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加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政务公开力度,更好发挥促落实、强监管功能,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乡村全面振兴见实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作出积极贡献。

一、深化重点内容信息公开

(一)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国家涉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门涉及的部门规章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涉及的地方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责任处室:各处、中心)

(二)做好巡视整改落实信息公开。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巡视整改情况公开有关规定,按照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工作要求和党务公开原则,在完成巡视整改工作后要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移交问题线索办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的措施与计划安排等情况予以公开,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监督。(责任处室:综合处)

(三)做好资金使用情况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中央、自治区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补助资金、中央彩票公益金、闽宁协作资金、地方债等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责任处室:计划财务处、开发指导处、社会扶贫处)

(四)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持续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预决算信息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责任处室:计划财务处,相关各处、中心)

(五)做好脱贫人口就业稳岗信息公开。会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持续加强脱贫人口就业稳岗政策宣讲推送力度,帮助脱贫人口更好就业创业,确保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稳定超过2022年;加大政策培训力度,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让各项政策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动态公开脱贫人口技能培训政策及经办流程,让更多脱贫群众知晓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责任处室:监测评估中心)

(六)做好行政信息公开。高质量发布全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在自治区乡村振兴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确保年底前完成。集中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显著标识有效期或失效期,并规范行政文件分类展示,分类方式至少包括发布机构、发布年份和文件主题等。(责任处室:综合处、政策法规处、宣传教育处,相关各处、中心)

(七)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按照“谁办理、谁公开”的原则,对于2023年度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相关各处、中心)

二、增强政务公开规范发布

(八)规范政策集中发布。巩固政府规章集中公布成果,探索建立乡村振兴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梳理核校并高质量发布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建立健全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归集和动态更新工作机制。(责任处室:综合处、政策法规处、宣传教育处,相关各处、中心)

(九)扩大政策精准投送。归集展示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含金量足、需求量大的政策文件,持续推动政策个性化、主动化供给,组织“政策进乡村”“政策进农户”等定向推动,跑好政策推送“最后一公里”。(责任处室:各处、中心)

(十)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时效性。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责任处室:综合处,相关各处、中心)

三、加强政策解读力度

(十一)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起草处室负责通过多种方式,收集、提炼社会公众对政策文件的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针对文件内容与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确定解读重点。政策文件公布后,相关解读材料最迟在3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解读材料要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利民惠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含金量高的实质性条款,完整、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做到图文解读全覆盖、动漫视频占比20%。(责任处室:宣传教育处,相关各处、中心)

(十二)推行多元化解读。综合选用图文解析等形式多样的解读方式,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常态开展政策咨询和政民互动,扩大政策施行后解读,对咨询、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责任处室:各处、中心)

(十三)优化政策咨询渠道。持续优化门户网站政民互动渠道,进一步明确办理职责,规范工作流程,促进网上“网民留言”及时有效办理。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在12317防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热线、12345市民热线、“我的宁夏”等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点,为群众提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咨询。(责任处室:宣传教育处、资金监督处、移民管理处、监测评估中心,相关各处、中心)

(十四)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依法编制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通过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公开率达到100%。鼓励通过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引导社会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内事项开展。公开征集意见的政策草案要同步开展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初衷和内涵,更好引导公众发表意见建议。(责任处室:综合处、政策法规处,相关各处、中心)

(十五)深度推进政府开放。全面落实“政府开放日”工作制度,9月举办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坐客机关,畅通意见建议渠道,设置答疑、座谈、体验、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熟悉业务的领导干部现场解答、听取建议,有序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和基层治理,接受社会监督,着力搭建政府与群众之间紧密的沟通桥梁。(责任处室:综合处,相关各处、中心)

四、完善政务公开框架

(十六)规范执行公开制度。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管理,抓好信息审核、内容监测和安全防护、应急保障,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确保政府网站和各类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增强规范意识和保密意识,提高保密审查标准,源头抓好保密审查和涉敏审核,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和开源信息泄密失密。(责任处室:宣传教育处,相关各处、中心)

(十七)科学界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统筹考量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界定公开方式。涉及公共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普遍公开;涉及部分特定群体或明确要求特定范围公示的,要科学选择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责任处室:各处、中心)

(十八)全面优化公开平台

1.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有序、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公开后信息管理,定期清理过时、失效内容,避免信息散乱无序,防范汇聚风险。(责任处室:综合处、宣传教育处、监测评估中心)

2.从严审核、审慎发布未成年人信息,依法公布公民个人信息,采取去标识化、删除或遮盖等手段妥善处置现有身份证号、手机号码、金融账户、家庭住址等公民个人信息,切实保护公民隐私。(责任处室:宣传教育处)

3.持续推动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适老化与无障碍阅读达到100%。规范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办理答复。以消除“指尖形式主义”为契机,常态开展全局微信、网络工作群清理,切实纠正网络泄密失密和形式主义等问题,有效减轻社会公众和基层部门负担,有效杜绝“指尖泄密”。(责任处室:综合处、宣传教育处、监测评估中心)

五、抓好政务公开落实

(十九)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压实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抓好政策解读,主动解疑释惑、引导舆论、管理预期,并充分评估和综合考量重大政策产生的各类影响、当前形势和发布时机,加强政务舆情风险研判和实时监测,前瞻性抓好引导,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和发展氛围。(责任处室:各处、中心)

(二十)加强监督检查。各处、中心要对照本工作要点,梳理重点任务,形成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落实时限,实时跟进督查,逐项督促落实。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要督促指导各处、中心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依法及时公开。(责任处室:综合处,相关处、中心)

(二十一)强化教育培训。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针对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持续加强业务指导,不断提升全局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责任处室:综合处)
各处、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请于2023年12月1日前报送局政务公开办公室。


内容时间:202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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