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扶贫办:
按照自治区实施十项“清零达标”工作要求,现将《产业扶贫项目未覆盖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清零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各盟市按照以下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一、盟市、旗县分别制定产业扶贫“清零行动”具体方案,明确具体措施,落实责任分工,做好产业扶贫“清零行动”各项工作。
二、扎实做好产业清零摸底工作,确保底数精准、不漏一人。并于3月30日前,将摸底统计表上报自治区扶贫办。
三、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开展专项督查检查,12月20日前形成专题报告,上报自治区扶贫办。
附件:
产业扶贫项目未覆盖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清零行动摸底统计表.docx
联 系 人:常风英
联系电话:0471-4918270
邮 箱:nmgfpxmglz@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3月4日
产业扶贫项目未覆盖有劳动能力
贫困人口清零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实施“十大清零行动”工作要求,提出如下产业扶贫项目未覆盖有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清零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聚焦深度贫困地区、特殊贫困群体和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的突出问题,将“精准、可持续、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和提升自我发展能力”三个关键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坚持合理布局、夯实基础,依托资源禀赋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坚持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实现龙头企业要强、经济合作组织要实、带动农牧户要准;坚持群众参与,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
二、目标任务
2019年,完成产业扶贫项目对有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户(包括已脱贫人口和未脱贫人口)全部覆盖。
三、具体措施
(一)扎实开展摸底工作。对贫困人口致贫原因、劳动力现状进行全面核实,切实摸准贫困人口的劳动能力情况及产业项目扶持情况,梳理扶贫项目减贫带贫能力、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贫困群众参与度等关键要素。
(二)精准对接产业项目。尊重贫困群众的发展意愿,找准产业扶贫项目和贫困群众发展能力的契合点,紧紧围绕贫困群众需求和行业产业扶贫特点,安排产业扶贫项目。
(三)因人因户精准施策。推广自建直补、先建后补、以奖代补、以工代赈、龙头带动等模式,通过农牧业扶贫、就业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等实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扶贫产业项目全覆盖。
(四)增强群众内生动力。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大对贫困群众的生产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根据生产和务工需求提供菜单式的培训服务,提高贫困群众发展生产的能力。
(五)做好扶贫产业指导。充分发挥产业指导员和驻村工作队的作用,加强对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帮助贫困户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提升产业扶贫精准脱贫质量。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10日—3月31日)。各盟市、旗县负责组织调查摸底,对贫困人口致贫原因、劳动力现状、产业项目扶持情况进行全面核实。制定产业扶贫对有劳动能力贫困户未覆盖清零行动具体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10月31日)。盟市旗县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加大扶持力度,加强工作指导,确保取得实际效果。
(三)评估总结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盟市组织对旗县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形成专题报告,上报自治区扶贫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扶贫办做好协调指导、盟市扶贫办加强督促检查、旗县扶贫部门强化组织实施工作,要定期调度进展情况。乡镇、村两委和产业指导员、驻村工作队要切实落实相关要求,按照时限要求和实施步骤,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二)强化资金保障。推动资金项目向重点地区倾斜聚焦,盟市、旗县根据“清零行动”任务需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合理安排产业扶贫项目资金,保障“清零行动”顺利实施。
(三)严格责任落实。要确保责任落实、工作到位、措施精准、行动有力、管理规范,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和标准,要紧盯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提高实施项目效益。
(四)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大专项行动扶持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扶贫政策措施的知晓度,通过正面宣传报道,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监督,推进专项行动有效实施完成。
内容时间:2019-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