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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产业扶贫规划》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21  编辑:陈亚丰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认真落实《农业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精准脱贫指导意见的通知》(农计发﹝2016﹞59号)文件精神,加大农牧业产业与生态补偿精准扶贫力度,加快培育贫困地区优势特色农牧业,培育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市场经营主体,千方百计增加贫困地区农牧民收入,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特制定本规划。

  一、产业扶贫现状分析

  (一)基本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最早成立的少数民族自治区,也是少数民族聚居的边疆地区,总土地面积118万平方公里。耕地总面积1.08亿亩(国土二调面积1.37亿亩),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6.04%,居全国第4位。农民人均占有耕地7.4亩,居全国第1位。草原面积13.2亿亩,其中可利用草原10.2亿亩,占全国草地面积的22%,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74.4%,可利用草原面积居全国第一位,牧民人均可利用草场面积589.6亩。粮食产量位居全国第十位,是国家13个粮食主产区和6个粮食净调出省区之一。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位居全国五大牧区之首。牛奶、羊肉、细羊毛、山羊绒等主要畜产品产量均居全国首位。我区已成为国家重要的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

  受历史、地理、自然条件、经济发展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内蒙古农村牧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比较低。全区共有102旗县市区,现有贫困旗县57个,其中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31个,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6个。有8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旗县列入国家集中连片特困片区。扶贫开发重点旗县占全区旗县区的一半还多。到2016年6月底,全区农村牧区贫困人口80.2万,通过发展生产和转移就业解决34.2万人,通过易地扶贫搬迁解决19.3万人,通过生态补偿解决1.8万人,通过发展教育和资助政策解决5.3万人,通过政策保障兜底解决19.6万人。全区57个贫困旗县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600元,其中31个国贫旗县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01元。

  总体来看,目前我区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所生存的地理环境较为复杂、恶劣。这些地区的共同特征是农牧业生产条件差,地域偏远、交通闭塞、基础设施薄弱,农牧业生产方式落后,市场化水平和农畜产品商品率低,以种养业为主的生产经营性收入仍是贫困区农牧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偏低,贫困程度相对较深。

  (二)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1、产业扶贫的新机遇

  一是中央政策力度增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阐述了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任务等新要求,为扶贫开发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为抓好扶贫开发工作明确了思路,提供了行动纲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农业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精准脱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家和自治区的“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等政策意见规划为产业扶贫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保障。

  二是产业扶贫空间增大。从资源利用潜力看,通过加强贫困地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发展设施农牧业、循环农牧业,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农牧业可持续发展,有效提升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从结构调整潜力看,通过推进农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优化生产力和区域布局,进一步增强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和农村牧区新型服务业等产业的比较优势,能够促进农村牧区各产业协调发展,实现优化结构增产增效。从单产提高潜力看,通过加快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步伐,推行现代农业耕作制度,推广标准化和规模化种养技术,推进农牧业科技进步,能够进一步提高粮食、蔬菜、畜禽单产水平。从产业升级潜力看,通过实施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战略,加快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进一步扩大农畜产品加工总量,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充分开发和利用我区草原文化、民族特色和绿色农牧业等丰富资源,发展休闲农牧业,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从市场开发潜力看,通过建设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扶持企业在全国主要大城市联合建立内蒙古绿色产品展示展销平台,开展品牌建设培养工程,实现农超对接,能够有效提升农畜产品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实现农畜产品优质优价。同时产业扶贫也是其他扶贫措施取得实效的重要基础,离开产业发展支撑,其他扶贫措施很难持久见效。总之通过产业的发展,带动贫困地区农牧民的增收,从而为实现脱贫致富提供有力的产业保障和支撑。

  三是扶贫开发机制不断创新。近年来,国家和自治区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实施了党中央国务院部委帮扶、发达省市区对口帮扶、厅局帮扶、自治区内鄂尔多斯对口支援兴安盟等支持措施。自治区实施“十个全覆盖”民生工程,实行省级领导干部联系贫困旗县制度,建立了责任、权利、任务、资金“四到旗县”和规划、项目、干部到村到户的工作机制;各地扶贫开发模式也在不断创新,贫困地区农牧民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为产业扶贫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十二五”时期,扶贫开发取得了显著成效,贫困人口由2010年底的266万人减少到2015年底80.2万人。但剩下的贫困户,可以说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是最难啃的硬骨头。因此产业扶贫面临机遇的同时也存在着巨大的挑战,主要表现为:

  一是贫困地区生态环境恶劣。大部分处于干旱和半干旱地带,十年九旱,总体自然环境条件较差,靠天吃饭、靠天养畜的局面仍未从根本上改变。干旱、洪涝、冰雹、早霜、寒潮、大风等灾害性天气频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弱,因灾致贫、返贫问题仍十分突出。

  二是贫困地区农牧业基础薄弱。大部分地区仍以分散经营,广种薄收为主,农田水利等配套基础设施落后,旱作农业比重大,设施农牧业基础落后,直接制约了当地贫困农牧民发展生产的步伐。

  三是生产经营粗放,产业化程度低。贫困地区农牧业生产在很大程度上仍延续传统的生产方式,生产经营粗放,难以形成规模。全区农牧业产业化程度不高,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仅有58%,产品的优势发挥不充分,有产品、没产业,有基础、没龙头,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增收空间有限。

  四是劳动力素质偏低,自我发展能力差。贫困地区人口受教育程度低,再加上劳动力资源呈现老龄化加剧问题,接受新知识,新观念和先进生产技术水平低,劳动技能较差,就业、务工、自主创业能力低。思想观念落后,市场意识不强,主动谋求发展动力不足,严重影响整体脱贫致富,增收难度较大。

  二、总体思想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按照扶贫攻坚“四个切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具体要求,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立足贫困地区农牧业资源禀赋,以促进农牧民增收为主线,以产业脱贫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大贫困地区产业扶持和生态补偿力度,突出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动,注重产业扶贫布局与培育“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相结合,形成产业优势、产品优势。注重农牧业产业的带动性、效益性、特色性,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增强产业发展对农牧民增收致富的支撑能力,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全面提升贫困地区农牧业产业发展水平,不断拓展农牧业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空间,努力实现贫困农牧民脱贫致富。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落实责任主体。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旗县党委和政府承担产业扶贫主体责任。

  ——坚持精准扶贫,提高扶贫成效。产业扶贫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旗县要明确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长期受益作为产业帮扶边界,避免扶农不扶贫、产业不带贫,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

  ——坚持因地制宜,瞄准产业方向。自治区和旗县要综合考虑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市场需求、技术支撑等因素,立足资源环境承载力,优化产业布局,合理确定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和规模,提高产业发展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坚持科学设计,整合项目资金。要找准产业发展与贫困户脱贫的结合点,在资金整合、项目设计、金融服务等方面,始终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因村因人施策,制定针对性、个体化的帮扶政策,实现帮扶措施到村到户到人。

  ——坚持保护生态,实现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用好用活绿色生态牌,切实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探索生态脱贫新路子,让贫困人口从生态建设与修复中得到更多实惠。

  ——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处理好国家、社会帮扶和自身努力的关系,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精神,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注重扶贫先扶智,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坚持主动作为,强化责任担当。对产业扶贫数据信息开展调度,制定监督考核办法,把产业扶贫成效与政绩考核相挂钩,加强对各地产业扶贫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农业生产发展情况、农牧业产业扶贫成效、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等实施动态监测、跟踪评估和监督检查。

  (三)主要目标

  积极围绕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和生态补偿、农牧民持续增收,实现农牧民脱贫致富的总目标,全面实施政策引导、项目带动、资金倾斜,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牧业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壮大农牧业绿色特色优势主导产业,着力培育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健全企业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市场经营主体引领、贫困户积极参与的互动发展格局,加速推进贫困地区现代农牧业发展、贫困农牧民脱贫致富能力提升。全区57个贫困旗县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高于全区平均水平,34.2万农牧民通过发展生产和转移就业实现脱贫。到2017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自治区26个重点贫困旗县产业扶贫对象脱贫任务全部完成;到2020年自治区31个国家贫困旗县产业扶贫对象脱贫任务全部完成。

  三、产业扶贫重点任务

  产业扶贫一定要抓住关键环节,补齐短板。按照自治区“稳羊增牛扩猪禽”发展思路,根据区域优势和具有扶贫增收潜力产业,自治区确定肉羊、生猪、肉牛、家禽、饲料饲草、蔬菜、马铃薯等七大扶贫产业,其中饲料饲草作为肉羊肉牛的配套产业。

  (一)肉羊产业

  肉羊是内蒙古的传统优势产业,羊肉产量一直位居全国第一。综合贫困地区的肉羊养殖基础、养殖规模与生态环境状况,在39个肉羊养殖重点扶贫旗县,优先扶持肉羊产业发展,建设肉羊养殖基地,进一步提高规模化养殖水平。牧区扶贫开发重点旗县要大力推进以呼伦贝尔羊、乌珠穆沁羊、苏尼特肉羊为主导品种的肉羊产业;农区半农半牧区扶贫开发重点旗县要积极引进产肉性能好的杜泊、澳洲白等品种,推动与当地羊杂交为主的肉羊养殖生产。

  1、主要建设内容 :大力支持肉羊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突出抓好地方优势品种原种场、扩繁场及引进品种繁育场建设,提高种公羊供给能力;推进嘎查村级配种站点建设,大力推广肉羊人工授精,对贫困农牧户实行政策补贴,免费配种或低价配种。抓好牧区地方良种选育,提高个体产出,推广接冬羔早春羔,加快畜群周转,增加羊肉产量;支持牧区生态家庭牧场发展,突出草原品牌,建设草原高端肉羊生产基地;支持农区肉羊繁育专业大户、养殖公司发展,推广三元杂交、一年两胎、一胎多羔技术,提高繁殖率,加快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

  2、主推技术:继续 实施自治区“千万只肉羊高产创建工程”,提高肉羊个体产出。通过牧区肉羊选育提高和农区杂交改良,实现个体单产和畜群质量同步提高。重点推广选种选配、经济杂交、舍饲育肥等饲养管理技术,提高肉羊个体生产性能和肉羊产业经济效益。

  3、发展模式:大力推动新型经营主体实施规模化经营,牧区积极推动草牧场规范流转,整合畜牧业生产资料,引导扶持养殖能手向专业大户、联户、合作社等形式的家庭牧场方向发展;农区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发展“公司+项目+扶贫资金折股量化”、“公司+基地+贫困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为主导的生产组织模式,提升中小规模户和散养户的组织化程度,向标准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建立肉羊可追溯体系,推动原产地地理标识和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认证,扩大认证肉羊产地规模,实现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

  专栏1:                 肉羊主产旗县

阿荣旗、扎兰屯市、莫力达瓦旗、新巴尔虎左旗、鄂伦春自治旗、鄂温克自治旗、扎赉特旗、科右前旗、突泉县、科右中旗、库伦旗、科尔沁左翼后旗、科尔沁左翼中旗、奈曼旗、开鲁县、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敖汉旗、翁牛特旗、林西县、克什克腾旗、苏尼特右旗、阿巴嘎旗、苏尼特左旗、四子王旗、商都县、化德县、兴和县、卓子县、武川县、清水河县、固阳县、杭锦旗、杭锦后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前旗、五原县、阿拉善左旗。

  (二)肉牛产业

  由于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膳食结构的变化,牛肉产品市场需求平稳增长。肉牛是草食家畜中饲草料转化率较高的畜种,过腹增值能力强,能充分发挥农区农作物秸秆和牧区优质饲草资源丰富的优势,提高饲草料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在肉牛存栏5万头以上的29个重点扶贫旗县优先扶持肉牛产业发展。东部为肉牛优势产区,中西部正在发展成为新兴肉牛养殖区,是西门塔尔牛的核心区,国家活体牛储备基地和供港活牛的重要基地,我区已被国家列入肉牛优势区域东北肉牛带。

  1、主要建设内容 :推进肉牛良种化,优化畜群畜种结构,突出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提高基础母畜种群数量和个体产量;重点扶持龙头企业开展牛肉分割标准和工艺规范化加工,启动牛肉冷却保鲜销售、出口工程,大幅度提高加工比重和深加工水平。对肉牛交易市场进行改造升级,在完善防疫、检疫建设基础上,重点加强交易市场的信息化系统建设。选择西门塔尔、安格斯良种牛开展人工授精,对贫困农牧户实行政府补贴,免费配种或低价配种。

  2、主推技术:利用西门塔尔、安格斯等优良种牛开展人工授精,发挥杂交优势,提高单产,带动肉牛生产水平的提升。加强饲养管理,提高繁殖率,增加基础母牛存栏量,使母牛繁殖率由目前的65%提高到75%。积极引进国外西门塔尔、安格斯等高端肉牛种母牛,通过扩繁和品种改良,进一步提高基础母牛质量和牛肉品质。

  3、发展模式:按照“育种、扩繁、育肥、加工、品牌、销售”全产业链模式,通过股权合作、基础设施投资、贫困农牧户小额信贷等方式,龙头企业与有意向发展肉牛养殖的家庭牧场、贫困农牧户合作,建立“企业供种+集约化养殖示范+贫困农牧户养殖扩繁+协议收购”、“公司+合作社+贫困农牧户”等利益联结机制,打造草原牛肉区域品牌,采取“互联网+”方式,推广线上线下营销模式,开拓消费市场,推动扶贫重点旗县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型升级,实现农牧业产业化发展新格局,带动农牧民增收致富。

  专栏2:              肉牛主产旗县

莫力达瓦旗、扎兰屯市、阿荣旗、鄂温克自治旗、新巴尔虎左旗、扎赉特旗、科右中旗、科右前旗、开鲁县、科尔沁左翼后旗、奈曼旗、科尔沁左翼中旗、扎鲁特旗、库伦旗、阿鲁科尔沁旗、宁城县、克什克腾旗、松山区、翁牛特旗、巴林右旗、敖汉旗、林西县、喀喇沁旗、巴林左旗、阿巴嘎旗、正蓝旗、正镶白旗、苏尼特左旗、多伦县。

  (三)生猪产业

  猪肉是国内消费者最喜欢也最常消费的肉类产品,市场需求潜力巨大,在具备较好生猪产业发展基础的重点扶贫旗县加大扶持力度,扩大生猪饲养规模,采用先进的标准化养殖技术,加强疫病防控能力,降低经营风险,节约生产成本,提高生猪养殖效益。农业部制定了《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年)》,把我区列为潜力增长区。

  1、主要建设内容: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坚持生态养殖、清洁养殖;发展循环农业,推动废弃物综合利用,促进生猪生产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以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冷鲜上市为主攻方向,提高生猪屠宰现代化水平。

  2、主推技术:以长白、大白、杜洛克品种为主,加大本土化选育,着力提升生猪生长发育性能和繁殖性能,提高核心种源自给率。应用人工授精技术提高优良种公猪的利用效率,降低疾病传播风险,改善产品质量。加强养殖场综合防疫管理,切实落实免疫、监测、检疫监管、无害化处理等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种猪场疫病净化。

  3、发展模式:按照统一规划建设,统一供应仔猪和饲料,统一技术指导和防疫,统一回收商品猪,保证按合同价回收的产业链模式,建立“公司+合作组织+贫困农牧户+保险”、“企业供种+集约化养殖+扶贫资金折股量化”等利益联结机制,实现贫困农牧养殖户养殖和出售环节零风险。实施“互联网+生猪”发展战略,形成多形式、多层次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扶贫重点旗县成为生猪生产全国重点发展县,带动农牧民增收致富。

  (四)家禽产业

  家禽产品生产近年来发展迅速,禽肉产品增长较快,且在肉类中所占比重逐年增长。充分利用荒山、荒坡和河湖等自然资源,积极发展家禽养殖,主打绿色、有机等生态品牌。

  1、主要建设内容:引进大型禽业集团,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提高家禽规模养殖水平。支持贫困农牧户发展庭院经济,开展小规模家禽养殖业,饲养地方品种或适应性强的杂交品种家禽以及特色养殖。

  2、主推技术:积极引进新技术新品种,推广标准化集成配套养殖模式,发展无公害绿色养殖。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采用全封闭负压通风全自动环境控制系统。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如采用牛粪养蚯蚓,蚯蚓喂鸡,蚯蚓粪养鱼的循环农牧业养殖模式,提高家禽免疫力和蛋、肉的品质。加强饲养管理,做好家禽疫苗接种。

  3、发展模式:积极培育壮大以家禽养殖龙头企业,按照“公司+基地+贫困农牧户”的模式,带动周边地区贫困农牧户发展家禽养殖,实行企业统一供种、统一培训、统一技术服务、统一销售,农户分户饲养、分户结算的“四统两分”方式运行。对贫困农牧户提供雏鸡、饲料、疫苗、药物以及良好的养殖信息。探索建立家禽保险,防范市场疫病风险保障机制。

  (五)饲草料产业

  饲草料是畜牧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根本保障,随着实施 “稳羊增牛扩猪禽”发展思路,饲草饲料的需求势必加大,要加强人工草地建设和青贮开发力度,加大饲料和特色饲料研发力度,增加总量,提高档次,形成饲草料生产、加工、销售的规模化、专业化、区域化格局。

  1、主要建设内容:围绕肉羊、肉牛、奶牛、生猪、家禽养殖发展需求,建设以紫花苜蓿为主的豆科牧草及禾本科牧草为主的人工草地,突出抓好青贮玉米饲料的种植,扩大饲草料作物种植面积;扶持饲料加工企业,鼓励和推进优质饲料资源开发利用;完善饲料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青贮窖、饲草料储备库。

  2、主推技术:大力推广玉米整株青贮技术,以玉米、向日葵、大豆等农作物秸秆揉碎、“三贮一化”等措施加工饲草料,全面推行饲草料铡短粉碎,实现过腹增值。以集中连片人工草地为抓手,示范带动广大农牧民积极参与饲草料种植。

  3、发展模式:饲草料生产要围绕养殖户的需求确定发展方向,规模化种植以公司、专业合作社形式运作,按照“八统一分”即统一农户备耕、统一供种供肥、统一技术指导、统一种植、统一验收、统一收割、集中统一运输、公司统一回购、分户管理的全程管理模式,支持养殖企业与饲草料种植贫困农牧户建立利益联结关系。

  (六)蔬菜产业

  我区光照充足、气候冷凉,具有发展蔬菜产业的独特优势。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无公害、绿色和有机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为重点,按照适应市场、发挥优势、因地制宜、特色发展的原则,在22个重点扶贫旗县支持蔬菜产业发展。加强菜田基础设施建设,改良优化蔬菜品种,加大蔬菜生产技术推广力度。

  1、主要建设内容:围绕发展设施和大田蔬菜,支持集约化育苗场、生产、冷链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外向型基地、环京基地和环城基地;大力发展贮藏保鲜、精选包装及深加工;支持专用品种、集约化育苗、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连作障碍、轻简化栽培商品化处理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和推广。

  2、主推技术:大力推广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推广以滴灌、微喷灌为主的节水型蔬菜种植;推广应用生物菌肥、微肥、配方施肥等综合技术,减少化肥施用量,提高蔬菜产量和蔬菜品质;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以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为主,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确保产品农残不超标;推广嫁接技术、轻简化栽培技术等,提高设施农业种植水平;推广光伏产业与设施蔬菜结合技术,改善蔬菜生长条件,充分发挥光伏设施蔬菜节能减排效益,建设集生产、观光旅游、采摘、示范于一体的光伏蔬菜设施农业。

  3、发展模式:推行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和产业化经营,提升蔬菜生产水平。创新科技服务机制,建立农技服务精准到户机制,全面提高贫困农户蔬菜种植水平。 积极推广“科技+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农户”的生产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采用多种形式,调动科技人员服务的积极性,提高贫困农户的种植水平,解决贫困农户蔬菜生产中的技术问题。建立社区蔬菜及农畜产品直销店,由社区无偿提供土地,解决因房租贵抬高农畜产品价格问题,实现居民农户双赢。

  专栏3:                 蔬菜主产旗县

翁牛特旗、喀喇沁旗、宁城县、敖汉旗、库伦旗、奈曼旗、化德县、商都县、兴和县、察哈尔右翼前旗、察哈尔右翼中旗、突泉县、太仆寺旗、五原县、乌拉特前旗、杭锦后旗、磴口县、多伦县、松山区、克什克腾旗、乌兰浩特市、开鲁县

  (七)马铃薯产业

  我区是马铃薯大区,每年种植面积在1000万亩左右,市场知名度高。马铃薯产业已成为我区粮食增产、农民增收脱贫的主导产业。综合考虑各地区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与发展潜力,在32个重点扶贫旗县支持马铃薯产业发展。

  1、主要建设内容:积极支持马铃薯种薯繁育和推广体系建设,加快优化马铃薯品种结构;提高生产基地水平和产业化经营程度,加大储藏和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力度,在扩大现有加工企业生产规模的基础上,积极引进一批高标准、高技术含量的马铃薯加工企业,开发多元化产品,大力发展各种不同工业用途的变性淀粉及衍生物产品,积极推广马铃薯主食化,提高我区马铃薯的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

  2、主推技术:全面推广“两增五推”技术,即增加密度、增施有机肥,推广脱毒种薯、设施栽培、地膜覆盖、机械化作业、施用专用肥技术为核心的集成技术;采取葵花、小麦、圆葱、红胡萝卜、南瓜等作物与马铃薯换茬轮作;开展马铃薯病害防治技术研究,加大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技术的推广应用。扩大以膜下滴灌为主的高效节水马铃薯种植面积,稳定以地膜覆盖为主的旱地马铃薯种植面积。

  3、发展模式:大力 推行“公司+基地+贫困农户”的模式,对内抓标准、抓质量,对外建基地、拓市场,龙头企业生产脱毒苗、原原种、原种,基地、合作社和贫困农户生产良种及商品薯,形成梯级扩繁生产网络,统一良种供应、统一生产标准、统一管理技术、统一销售价格,实现种植标准化、生产集约化、基地规模化、产品订单化、销售品牌化,全面提升种薯、商品薯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开展马铃薯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增强薯农风险灾害抵御能力和马铃薯市场竞争力。

  专栏4:              马铃薯主产旗县

阿荣旗、莫力达瓦旗、鄂伦春自治旗、扎兰屯市、科右前旗、突泉县、松山区 、巴林左旗 、巴林右旗、林西县、克什克腾旗 、翁牛特旗 、喀喇沁旗、宁城县、太仆寺旗、正蓝旗、多伦县、卓资县、化德县、商都县、兴和县、凉城县、察右前旗、察右中旗 、察右后旗、四子王旗、丰镇市、清水河县、武川县、固阳县、杭锦旗、乌拉特前旗。

  各重点扶贫旗县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户制宜发展甜菜、药材、食用菌、驴、马、林下经济、沙产业等特色产业。围绕农耕文化、草原文化及林业、沙漠资源,大力发展庭院经济、休闲农牧业、休闲林业等乡村牧区旅游业。建设一批乡村牧区旅游示范基地,积极发展集约生态型、旅游型、休闲型农牧业与民俗餐饮、民俗旅游、民俗传统手工艺制作等特色产业。鼓励和支持符合建设条件的贫困地区开展光伏扶贫工程。支持电商扶贫服务平台建设,在行政村组建电子商务扶贫服务社。旗县重点规划本区域内3-4个主导产业。

  四、资金测算与筹措方案

  (一)资金需求测算

  全区“十三五”产业扶贫需要169.60亿元,其中到村到户资金85.51亿元、金融扶贫资金83.47亿元、电商扶贫资金0.62亿元。

  2016年产业扶贫需要27.39亿元,其中到村到户资金12.75亿元、金融扶贫资金14.54亿元、电商扶贫资金0.10亿元。2017年产业扶贫需要25.06亿元,其中到村到户资金12.75亿元、金融扶贫资金12.20亿元、电商扶贫资金0.11亿元。2018年产业扶贫需要39.18亿元,其中到村到户资金20.0亿元、金融扶贫资金19.06亿元、电商扶贫资金0.12亿元。2019年产业扶贫需要38.99亿元,其中到村到户资金20.0亿元、金融扶贫资金18.85亿元、电商扶贫资金0.14亿元。2020年产业扶贫需要38.97亿元,其中到村到户资金20.0亿元、金融扶贫资金18.82亿元、电商扶贫资金0.15亿元。

  (二)资金筹措方案

  全区“十三五”产业扶贫需要169.6亿万元,其中中央专项扶贫资金47.49亿元、自治区各级资金及整合资金122.11亿元。 

  (注:资金测算及筹措方案主要来源于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旗县实际整合涉农涉牧资金暂时不能测算)

  五、政策保障

  (一)土地支持政策

  贫困地区用地要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优先保障扶贫攻坚开发用地需要,保障区域发展农畜产品生产、加工业建设用地。在土地整理项目、基本农田建设及土地开发利用等方面,均应向贫困地区倾斜。支持贫困地区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有条件的贫困地区,鼓励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支持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加快推进农村牧区耕地草原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规范农村牧区土地流转,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保障农牧民合法权益。结合国家已出台的土地优惠政策,根据自治区实际情况,制定自治区贫困地区开发用地的配套措施。

  (二)金融支持政策

  创新金融扶持机制,精准对接产业金融服务需求。金融机构要立足贫困地区资源禀赋、产业特色,积极支持能吸收贫困人口就业、带动贫困人口增收的优势特色绿色种养业、经济林产业、林下经济、森林草原旅游、休闲农牧业、乡村旅游等产业发展。坚持目标精准、产业精准、政策精准、产品精准,落实有针对性的贷款期限、额度和利率。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贫困户、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新型经营主体贷款支持力度。进一步降低贷款准入门槛,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五万元以下、三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合理利率放贷、扶贫资金贴息、旗县建风险补偿金”的小额信贷,全力推动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发展生产脱贫。引导地方金融机构将扶贫再贷款重点用于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产业和贫困人口就业创业,扩大贫困地区涉农涉牧信贷投放,降低贫困地区涉农涉牧贷款利率水平。引导企业资金、社会资本到贫困地区参与产业扶贫。支持在贫困地区稳妥规范发展农牧民资金互助组织,开展农牧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

  (三)产业支撑服务体系

  建立科技创新推广激励机制,采取多种形式鼓励科技人员到生产一线指导贫困户进行科学生产经营管理。根据自治区及贫困地区农牧业及其它产业发展实际,自治区农牧业厅组建肉羊、生猪、肉牛、家禽、饲草料、蔬菜、马铃薯等七大扶贫产业农牧业科技创新服务团队,采取“首席专家+骨干农技人员+贫困村科技示范户+贫困户”的方式,开展农牧业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开展产业关键技术攻关,开展农牧配套、粮经复合、资源循环、农旅结合等发展模式研究,为当地特色产业提供有效益、能复制、可推广的生产模式和管理经验。培育基层农技人员和新型职业农牧民、农牧业产业领军人。每个重点扶贫旗县确定3-4个主导产业,依托国家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建成3-5个农牧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每个贫困村培育2-5个农牧业科技示范户,每个示范户带动10-20个贫困户,通过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农牧民增收致富能力。强化乡镇农牧业科技推广机构和队伍建设,增强贫困地区农牧业科技服务能力,建好嘎查村级农牧业科技示范点,每个嘎查村级点至少有1名科技人员负责,联系1家合作社或10户种植养殖大户。针对当地生产实际,制定切实可行试验示范方案和内容,通过指导生产、答疑解难、科技培训,提高贫困户的生产经营能力和科学种田养殖水平,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四)农业保险政策

  贫困地区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接近全区平均水平。提高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覆盖率,力争使贫困地区农业保险参保农牧户覆盖率提升至95%以上。创新发展精准扶贫保险产品和服务,扩大贫困地区农牧业保险覆盖范围,鼓励贫困农户参保,为贫困地区农牧民发展产业撑起 “保护伞”,为精准扶贫“添砖加瓦”。支持保险机构建立健全苏木乡镇、嘎查村两级保险服务体系。扩大农牧业保险覆盖面,通过财政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农畜产品保险。支持贫困地区开展特色农畜产品价格保险,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一定保费补贴。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为贫困户融资提供增信支持。

  (五)其他政策

  积极争取中央和国家机关、科研院校、国有企业等单位对我区贫困地区开展定点扶贫。扎实做好自治区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贫困村工作,继续做好发达省市对口支援帮扶协调工作,确保贫困村、贫困户真正受益。积极协调引导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加大光彩事业扶持力度。深入开展“村企共建扶贫工程”。积极倡导扶贫志愿者行动,构建贫困地区扶贫志愿者服务网络。积极争取与各类教育科研机构在人才培养、产业开发、技术研发、文化发展等方面进行合作。全面落实禁牧草畜平衡政策,将脱贫的底线确定为奖补的底线,优先将贫困农牧民吸纳为草原、森林管护员,实现就业脱贫。要与扶持新型经营主体政策相结合,将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吸纳一定比例贫困农牧民就业、合作组织吸纳一定比例贫困户、建立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关系等条件作为优先扶持新型经营主体的主要条件。要与资产受益相结合,建立贫困户、村集体、龙头企业共同分享集体资源、资产收益的长效机制,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资金折股量化、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经营权入股等方式,让贫困农牧民既可以获得产业发展的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也可以通过股权分红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要与发展绿色农牧业相结合,将贫困地区的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大力发展种养加结合循环农牧业,确保贫困地区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兼顾。要与创新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训方式相结合,将贫困村农牧民纳入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训范围,引导支持用人企业在扶贫重点旗县建立劳务培训基地,开展订单、定向培训。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关于扶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成立自治区政府产业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自治区农牧业厅、扶贫办、 发改委、财政厅、林业厅、旅游局、 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银监局、保监局等九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牧业厅,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成员单位共同建立产业精准扶贫工作部门协调机制,加强与各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强产业精准扶贫数据信息调度,制定产业精准扶贫监督考核办法,加强对扶贫重点旗县产业精准扶贫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各产业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细化工作方案,夯实工作责任。自治区农牧业厅、扶贫办将与各盟市农牧业、扶贫部门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农牧业发展情况、农牧业产业精准扶贫成效、政策措施落实等,实施动态监测,跟踪评估和监督检查,确保如期实现产业精准扶贫目标。

  (二)密切协同,增强合力。加强与帮扶地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增强产业精准扶贫工作合力。各部门驻村工作队要按照产业精准扶贫要求,加强与基层组织和干部的协同配合,深入调查研究,探索有效思路,完善制度办法,发现典型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各部门要积极争取资金项目,优先向贫困旗县倾斜。

  (三)主动作为,奖惩分明。加强对产业扶贫工作的督促指导,不断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和资金项目管理机制,做到年初有计划安排、年中有检查督促、年底有总结验收,不断提升产业精准扶贫成效。“要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帮扶联系点,厅级干部每年至少有两次实地帮扶调研指导;派驻帮扶点参与精准扶贫工作的要优先列入后备干部。研究制定产业精准扶贫奖惩机制,将产业精准扶贫工作与年度考核挂钩。对落实工作成效较好的单位给予表彰,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对产业扶贫工作实绩突出的派驻干部、调训干部、技术服务团队成员等在职务晋升、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积极营造组织关怀、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


内容时间:201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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