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卫生健康局,梅河口市及公主岭市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局,各相关医院:
为贯彻落实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加强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7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再次调整部分三级医院帮扶贫困县县级对口关系的通知》(国卫医函〔2019〕109号)要求,进一步完善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长效机制,切实提升贫困县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推进实现“两个90%”的工作目标,助力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现就落实国家全面做好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援范围
全省14家三级医院(含中医)对口帮扶省内8个国家级贫困县所属的14家县级医院(含中医)、贵州省1家贫困县县级医院、西藏自治区3个贫困县所辖的3家社区服务中心(见附件1)。
二、工作任务 (一)签订2019年对口帮扶责任书。承担支援任务的三级医院与贫困县政府和县级医院签订对口帮扶责任书,结合当地分级诊疗疾病谱中县域外转诊率较高的疾病及县级定点医院大病专项救治能力较弱的学科,明确对口帮扶总体目标、年度任务和量化考核指标,充分做好支援医院派驻人员的生活、工作和安全保障。
(二)提升临床专科服务能力。支援医院要根据受援医院功能定位和建设发展实际,结合当地卫生健康发展水平和医疗服务需求,采取“组团式”支援方式,派驻至少5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团队在受援医院驻点帮扶(由2家以上三级医院共同帮扶的,要确定1家主责支援单位,排在首位的医院为牵头医院,要派驻3人,2家支援医院合计派驻人数不少于5人),团队组成机构必须与受援医院实际需要相一致。派驻人员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连续派驻时间不少于6个月(可半年轮换)。重点加强受援医院近三年病人外转率排名靠前的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加强检验、影像、病理科扶持力度,提升受援医院常见病、多发病、部分危急重症的诊疗能力,提高贫困人口大病救助定点医院的大病救治能力。
(三)大力培养合格专业人才。支援医院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要招收受援医院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培训,每年为受援医院培训至少3名骨干医师或其他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有计划地为贫困县县级医院培养一批业务水平较高的技术骨干,使其人才队伍更趋合理。通过对口帮扶,有效提升县级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运用适宜技术的能力。 (四)显著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支援医院要帮助受援医院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医院和科室内部管理,提高受援医院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协调安排支援团队中1人担任受援医院院长或副院长,1人担任护理部主任或副主任,其他人员担任科室主任或副主任。支援医院也可采取委托经营管理、医联体等方式,与受援医院建立上下联动机制。
(五)方便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结合“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等工作,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下沉,重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医疗帮扶。要结合贫困县实际医疗需求,支援医院定期派出医疗队,采取教学查房、手术带教、学术讲座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帮扶,提高受援医院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同时集中解决贫困县疑难疾病和复杂手术;要经常性开展医疗下乡,支援医院定期开展巡回义诊,为贫困县居民提供“家门口”的日常诊疗服务。 (六)积极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充分发挥远程医疗服务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支援医院与受援医院建立远程医疗服务关系,通过远程医疗服务提高贫困县医疗服务水平和可及性。支援医院要积极开展远程会诊、远程查房、远程病理及医学影像诊断、远程继续教育等活动,不断提升受援医院医疗技术水平。 三、时间安排 (一)签订帮扶协议。2019年5月25日之前,各三级医院与受援县县级人民政府和县级医院签订对口帮扶责任书(见附件2)。已建立对口帮扶关系的,根据当前卫生健康重点工作要求签订年度补充协议。医院之间签订的对口帮扶责任书,要在本通知提供的模板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帮扶目标、时间节点、任务内容,帮扶任务要具体到科室、项目、技术等。 (二)选派支援人员。2019年5月25日之前,各支援医院要根据通知要求及受援医院发展需求,确定派驻人员名单(派驻各受援医院人数不得少于5-6人),报支援医院所在市(州)卫生健康委审核,审核通过后报省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委属委管各医院直接报送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三)帮扶人员岗前培训及签订个人任务责任书。所有支援医院必须组织派出人员进行支援工作到岗前的培训,使派出人员熟练掌握在县级医院开展诊疗工作的方法和技能,确保派出人员能充分发挥作用。支援医院牵头主动对接受援医院,并结合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五大中心建设及重点专科、薄弱学科建设等工作,提出帮扶人员所要完成的任务及目标,并签订个人任务责任书。严禁任务责任空泛、不实,帮扶人员责任书需支受援医院双方确认并存档备案,责任书的落实情况将作为支援人员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
(四)开展帮扶工作。2019年对口帮扶工作自2019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底为一个周期,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按照签订的帮扶协议,认真落实各项帮扶工作任务。各医院要在5月25日前完成前期沟通工作。2019年6月15日起要求选派支援人员全部到岗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将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作为健康扶贫重点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承担对口帮扶任务的三级医院要将健康扶贫工作作为履行社会责任和体现公益性的重要政治任务,医院党委要落实主体责任,认真组织落实,根据受援医院发展需求选派人员,不得下派冷门专业和分科过细的亚专业,确保帮扶取得实效。
(二)加强保障措施。支援医院要制定派驻人员考核管理办法,量化工作任务,依据任务责任书的落实情况加强人员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派驻人员职称晋升、评优选先和补助发放的重要依据,同时暂停派驻人员在本院的处方权,确保派驻人员在支援医院认真开展工作。派驻人员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各项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享受原科室平均绩效工资,同时鼓励参与受援医院科室绩效工资分配。受援医院要为派驻帮扶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生活保障和安全保障,并做好派驻人员日常管理。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支援医院、受援医院要加强对口帮扶信息报送,做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以便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时掌握对口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四)加强考核评估。市(州)、县(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口帮扶工作日常管理和督导检查,省卫生健康委将采取暗访、抽查的方式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落实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责任人进行约谈。
请各地、各单位于2019年5月25日前,将《2019年吉林省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人员名单》(见附件3)、《2019年吉林省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联系表(受援单位)》(见附件4)、《2019年吉林省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联系表(支援单位)》(见附件5)以纸质和电子版方式报送省卫生健康委。各支援三级医院要在5月30日前,将签订好的对口帮扶协议书(附件2)分别邮寄至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省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联 系 人: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李化
联系电话0431-88904057
电子邮箱:104821045@qq.com
邮寄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5号省政府综合楼332室(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130051
联 系 人: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 李欣欣
联系电话:043188904049
电子邮箱:zyjyzc@163.com
邮寄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551A省政府6号办公楼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
附件:1.吉林省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对照表
2.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责任书
3.2019年吉林省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人员名单
4.2019年吉林省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联系表(受援单位)
5.2019年吉林省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联系表(支援单位)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9年5月1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内容时间:2019-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