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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吉林省中药材产业扶贫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20  编辑:陈亚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和《中药材产业扶贫行动计划(2017-2020年)》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落实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部署,立足我省中药材资源和产业优势,建立以提高质量、促进增收脱贫为核心的中药材产业扶贫机制,将中药材产业发展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精准脱贫衔接起来,凝聚多方力量带动贫困人口拓宽增收渠道,加快推进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进程。

二、行动目标

通过引导中药企业在贫因地区建基地,发展大宗、道地药材种植、生产,带动农业转型升级,建立相对完善的中药材产业精准扶贫新模式,到2020年,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和脱贫造血功能持续增强,实现我省贫困人口稳定增收脱贫。

三、重点任务

(一)打造一批药材基地,形成产业精准扶贫新格局

建设示范基地。鼓励中药企业建设“中药材产业扶贫示范基地”。鼓励医药企业在贫困地区设立“扶贫车间”,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吸纳贫困人口在家乡就地就近就业。(省工信厅牵头,省中医药管理局、省扶贫办、省农委、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吉林省分行配合)

探索建立“种植药园”。推动有条件的医药企业到贫困县设立“种植药园”作为原料药材供应基地。鼓励公立中医医院优先采购以“种植药园”中药材为主要原料的药品(含中药饮片)。(省工信厅牵头,省中医药管理局配合)

建设良繁基地。支持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建设区域性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加强良种繁育技术推广,培育质量稳定、供应充足的种子种苗,切实保障中药材种植贫困户优良种源供应。(省农委牵头,省扶贫办、省中医药管理局配合)

(二)培育一批经营主体,提升产业精准扶贫成效

培育经营主体。支持发展规模适度的中药材种养大户。依法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鼓励农民以土地、林权、资金、劳动、技术、产品为纽带,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促进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省农委、省扶贫办负责)

推动农企联结。完善订单带动、利润返还、股份合作等“中药企业+种植大户+农户”、“中药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地方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数量和成效作为相关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审批、验收的重要参考依据。(省农委、省扶贫办负责)

引导股份合作。允许将财政资金特别是扶贫资金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后,以自愿入股方式投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模式,让农户共享发展收益。(省农委、省扶贫办负责)

(三)发展一批健康产业,推动扶贫成果有效增值

加强品牌建设。鼓励中药产业园区创建全国、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积极支持、组织中医药企业争创吉林省著名商标和吉林省名牌,鼓励道地药材申请地理标志和专用标志使用。启动58个品种道地药材炮制标准的研究和制定,以我省承担的国家中药标准化项目立项支持的6种中成药和10种中药饮片为抓手,构建中药优质产品标准的长效机制,制定中药材、中药饮片商品规格等级,推动优质优价。以建设中药材GAP基地和“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基地为重点,推进示范基地建设,不断提高中药材生产、产业化水平,强化中药材质量标准体系建设,提升我省中药材产业的品牌价值和影响力。(省中医药管理局牵头,省扶贫办、省工信厅、省农委配合)

促进综合利用。推动以药食两用中药材为主要原料的健康类产品的产业化开发生产。支持企业开发中药材为主要原料的功能性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添加剂、日用品、植物提取物等产品,提高贫困地区中药材的综合利用率附加值。鼓励对“传统非药用部位”,药材及饮片加工过程中下脚料等废弃物开展再生利用研究。(省中医药管理局牵头,省工信厅、省农委配合)

推动业态融合。积极开展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创建工作,探索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新理念和新模式,推动旅游业与中医药健康服务业深度融合,促进中医药健康旅游快速发展。(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牵头、省中医药管理局配合)

(四)搭建一批服务平台,支撑扶贫产业可持续发展

建设综合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农业服务中心、中药原料质量监测信息和技术服务中心(站)等服务机构的作用,为中药材产业精准扶贫提供服务。在贫困地区打造一批服务平台,构建种植、养殖、加工、研发、销售服务一体化的综合服务体系。(省农委牵头,省中医药管理局配合)

发展信息服务平台。鼓励贫困地区建立中药材产地电子交易中心,利用知名网络营销媒体,拓展中药材电商营销渠道。在中药材主产区建设中药材种植信息监测站,逐步构建贫困地区中药材种植溯源体系。(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

构建技术培训平台。对各级技术推广机构和技术人员开展培训,建立农技服务精准到户机制,确保中药材种植贫困户中至少有1名成员掌握规范化种植技术。鼓励中医药院校在贫困地区建立教学实验培训基地。(省农委牵头,省中医药管理局配合)

四、品种布局

充分利用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成果,指导贫困地区培育优势品种,发挥区域优势,因地制宜、科学布局中药材产业发展,促进道地药材向最佳生产区域集中,建设可持续、多元化、特色化的中药材产区经济。

(一)西部平原区

西部平原区指大黑山脉以西的广大地区,海拔多在200米以下,包括松原市、白城市全部及四平市、长春市大部,总面积7.6万平方千米。其中资源量较丰富的中药材包括苍耳子、火麻仁、甘草、蒲公英、萹蓄、旋复花等品种。部分药用植物如甘草、远志、防风、黄芪、板蓝根、柴胡、知母、沙棘、蒺藜、桔梗、黑豆等,不仅具有客观的药用价值,同时具有防风固沙,减少水土流失的生态价值。

西部贫困地区生态适宜种植中药材推荐目录:

镇赉县:板蓝根、黄芪

通榆县:甘草、板蓝根、黄芩

大安市:射干、板蓝根、柴胡、防风、黄芪、黄芩、桔梗、苦参

洮南市:板蓝根、防风

洮北区:甘草、黄芪、防风

长岭县:射干、板蓝根、柴胡、防风、黄芪、黄芩

双辽市: 苦参、沙棘、桔梗、知母、柴胡、麻黄

(二)东部山区

东部山区是指威虎岭、龙岗山一线以东广大山地,包括白山市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绝大部分,通化市大部分地区及吉林市的南部地区,总面积7.46万平方千米。较丰富的药用植物资源包括穿龙薯蓣、玉竹、刺五加、黄檗、木贼等大宗常用品种,同时,本区独特的气候和地域优势也成为人参、关黄柏、五味子、绵马贯众、淫羊藿、细辛、天麻、灵芝、党参、林蛙等“道地药材”品种核心产区的主要因素。

东部贫困地区生态适宜种植中药材推荐目录:

龙井市:龙胆、防风、黄芪、五味子、桔梗、细辛

和龙市:灵芝、人参、天麻

汪清县:平贝母、水飞蓟、西洋参、藁本、人参、五子、黄精、升麻

安图县:西洋参、关苍术、桔梗、人参、五味子、苍术、天麻

图们市: 人参西洋参轮叶党参、穿龙薯蓣、细辛、黄芪刺五加、龙胆草、天麻、平贝母

靖宇县:刺五加、人参、龙胆、平贝母、灵芝、天麻、五味子、细辛

长白县:人参、天麻、五味子、党参、桔梗、玉竹、黄柏

柳河县:人参、五味子、黄精、苍术、返魂草、赤芍

(三)中部半山区

中部半山区是指威虎岭到龙岗山脉以西,哈大铁路线东侧大黑山山脉以东的低山丘陵地带,主要地形为低山、丘陵和河谷平原,包括辽源市的全部及四平市和吉林市的大部分地区及通化市和长春市部分地区,总面积4.04万平方千米。常见大宗药材品种在该地区也有很大的蕴藏量,如穿山龙、玉竹、仙鹤草、北豆根、梅花鹿等。苍术、赤芍、龙胆、平贝母、蒲公英、桔梗、北沙参、藁本、射干、白薇等适合在该地区种植。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扶贫办、省工信厅、省农委、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农业发展银行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根据任务分工,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进度和推进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共同推进行动计划落实。按照市县为主体的工作原则,各地要进一步细化政策举措,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和要求,强化评估考核,组织全面实施。

(二)落实优惠政策。按照国家税收法律及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扶贫捐赠税前扣除、税收减免等扶贫公益事业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各类市场主体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带动就业增收的相关支持政策。对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符合信贷条件的各类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财政贴息等政策扶持,支持其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主设立扶贫公益基金。

(三)加强资金统筹。各地要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结合地方实际情况,推进扶贫资金的统筹使用,盘活扶贫存量资金,以贷款贴息等形式增加中药材产业扶贫资金的有效供给。有关部门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引导和支持“中药材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和中药材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符合贫困地区中药材产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农业政策性银行应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保险机构和贫困地区开展中药材产品保险和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探索开展价格保险试点。

(四)强化指导服务。面向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选聘专家和实践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组成技术指导团队,对贫困户开展中药材种植技术培训,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服务。

(五)搞好项目试点。省中医药管理局依托国家基本药物所需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在贫困地区开展吉林省中药材产业扶贫试点项目,通过引导中药企业在贫困地区建基地,发展大宗、道地药材种植、生产,先行先试,初步探索建立相对完善的中药材产业精准扶贫新模式。

(六)强化宣传推介。积极宣传推介贫困地区中药材产品,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种中药博览会、药品展销会、中医药产业发展大会、主要产品文化节、中医药研讨会等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中药材产业扶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在主流媒体开辟专栏、专题节目,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强宣传推广,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中药材产业精准扶贫的良好氛围。


内容时间:2018-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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