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您好,欢迎来到减贫研究数据库!

  • 全部
  • 图书
  • 报告
  • 图表
  • 资讯
高级检索
热词推荐:

CPAD全方位展现我国贫困地区档案、减贫政策演进、贫困成因与减贫努力、国内外减贫理论与实践、专家观点与建议、减贫数据图表,为学术提供理论指导,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为中国减贫事业提供智力支持。

5年脱贫7000万,时间紧,任务重,精准扶贫是关键!CPAD全方位展现我国贫困地区档案、减贫政策演进、贫困成因与减贫努力、国内外减贫理论与实践、专家观点与建议、减贫数据图表,为学术提供理论指导,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为中国减贫事业提供智力支持。

5年脱贫7000万,时间紧,任务重,精准扶贫是关键!CPAD全方位展现我国贫困地区档案、减贫政策演进、贫困成因与减贫努力、国内外减贫理论与实践、专家观点与建议、减贫数据图表,为学术提供理论指导,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为中国减贫事业提供智力支持。

贵州
贵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大兴 “三风”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2-24  编辑:陈亚丰

各市(州)、贵安新区扶贫办(局),各县(市、区)扶贫办(局):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一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同步开展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双扶”活动部署,决定在全省扶贫系统持续大兴调查研究、真抓实干和勤俭节约“三风”,深入推进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兴调查研究之风

1. 带头领题调研。各地要自觉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一系列重要部署,针对当前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破解难题和推进“春风行动”打好“四场硬仗”的要求,各级扶贫部门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要认真谋划年度调研重点,带头领题调研。原则上每人每年要选择1-2个在本地具有普遍性和全局性的突出问题,当前要重点围绕产业扶贫“八要素”(产业选择、培训农民、技术服务、资金筹措、组织方式、产销对接、利益联接、基层党建)中的薄弱环节开展调研,提出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工作思路或举措,为当地党委政府当好参谋。

2. 改进调研方式。各级扶贫部门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每年到基层调研累计不少于1个月,其中到所辖区域内的14个深度贫困县20个极贫乡镇2760个深度贫困村,以及各地自行确定的深度贫困地区调研不少于7天(原则上每位同志要到不同的地点)。调研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工作滞后的地方去解决问题。要进村入户调研了解工作实情,特别注重精准帮扶和精准退出实际效果,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要持续开展遍访贫困村、贫困户活动,切实减少填表报数。要同步开展脱贫攻坚政策宣传。调研中不回避问题,要带头化解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3. 实行定期通报。各市(州)、贵安新区和各县(市、区)每季度要择优推荐1篇调研报告上报省扶贫办。 省扶贫办每半年进行一次调研工作通报,交流情况,并根据调研报告质量联系协调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年终形成全省脱贫攻坚调研报告集。

二、大兴真抓实干之风

4. 全面推行“五步工作法”。针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各地要自觉运用好调研成果,全面推行政策设计、工作部署、干部培训、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五步工作法”。当前要突出抓好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两大环节,对国家和省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及时,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假作为的,要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脱贫攻坚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委厅字〔2016〕36号)规定严肃处理。

5. 开展暗访抽查。各地要统筹抓好调研督查和暗访抽查,把暗访抽查作为督促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按照分级负责和守土有责的原则,省扶贫办将采取随机抽查方式,每月对5-8个问题突出的市(州)或贫困县特别是拟“摘帽”贫困县开展重点暗访,主要暗访抽查精准帮扶工作实不实、资金项目管理严不严、问题整改到不到位、精准退出准不准等,确保全年对9个市(州)、贵安新区和83个贫困县和20个极贫乡镇的暗访全覆盖。市县两级可以比照省扶贫办安排开展抽查。

6. 用好“扶贫专线”和“12317”。充分运用好各级党委政府“扶贫专线”和国务院扶贫办“12317”,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不断拓宽社会监督渠道,认真整改存在问题,切实提高群众对扶贫工作的满意度。

7. 严控考核和填表报数。认真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在扶贫考核中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的通知》(国开发〔2017〕13号)规定,省市两级对县及以下的扶贫考核每年原则上总量不超过2次。市级及以下未经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不得自行开展第三方评估。建立年度集中考核和平时工作情况相结合的考核机制,不搞“一考定终身”。除每年根据统一部署填报一次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外,任何单位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村级填报扶贫数据。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地考核评估中所需数据由考核评估人员通过实地调查获取,不得违反规定要求村级填表报数。

三、大兴勤俭节约之风

8. 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严格执行中央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省、市、县扶贫资金安排结果一律公开,乡镇、村两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开。加快建设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加强项目论证和储备。加快涉农资金整合力度,确保整合资金围绕脱贫攻坚项目精准使用,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严肃查处挪用、贪污扶贫款项的行为,加大惩治力度,确保资金安全。

9. 管好用好“三公”经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坚持过“紧日子”的原则,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确保“三公”经费按规定使用。

2018年4月20日

内容时间:2018-04-23

相关资源

下载排行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版权公告|帮助中心|咨询建议|加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