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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省扶贫办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贵州省分公司关于印发《深度贫困地区扶贫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2-24  编辑:陈亚丰

各市(州)扶贫办(局)、人保财险各市(州)分公司,各县(市、区、特区)扶贫办(局)、人保财险各县(市、区、特区)支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根据国务院扶贫办、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公司的工作部署,打好我省三年脱贫攻坚战,兜住脱贫成果。经省扶贫办、中国人保财险贵州分公司研究决定,将开展深度贫困地区产业扶贫保险工作(以下简称“深贫保”),现将《深度贫困地区扶贫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深度贫困地区扶贫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中国人民保险财产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2018年10月29日

附件

深度贫困地区扶贫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根据国务院扶贫办、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公司的工作部署,打好我省三年脱贫攻坚战,兜住脱贫成果。在深度贫困地区开展产业保险,配套融资,推进深度贫困地区发展产业,带动贫困农户创收脱贫,同时,提高农户参保积极性,保障农业生产的稳定性、可持续性,兜住脱贫成果,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重要论述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落实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保险机制优势,助力全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助推贫困人口稳定脱贫,避免因病因灾致贫、返贫,确保我省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

二、总体要求

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协同推进,精准到户到人、群众受益”的原则,针对省内深度贫困地区,开发“1+2+N”的深度贫困地区产业保险(以下简称“深贫保”)方案,集普惠金融、农业生产、扶贫救助、涉农保险等为一体,建立一揽子农村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实现“输血式”生存向“造血式”发展转型,筑牢产业扶贫发展风险保障防线,促进贫困人口的收入稳定增加,助推脱贫攻坚。

三、目标任务

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在14个深度贫困县和“保险精准扶贫示范县”(即正安县、水城县、紫云县、赫章县、纳雍县、威宁县、沿河县、从江县、剑河县、榕江县、三都县、册亨县、晴隆县、望谟县、普定县、大方县)先行试点,总结好的经验作法,再全省推广,力争2020年全覆盖,实现“脱贫路上少风险、致富路上多保障”。

四、主要内容

“深贫保”以“1+2+N”保障方案开展工作,“1”为普惠金融,“2”为农业保险与扶贫救助险,“N”为各地因地制宜的选择其他涉农保险。结合深度贫困地区实际,找准、摸清当地农业产业布局,探索“深贫保”打包承保全村种、养、林产业以及每家每户涉及的人、财、物风险保障路径,对自然灾害、市场价格等提供“高保障、低费率”全方位保障。贫困农户可结合自身农业生产情况在保险方案中“菜单式”点选,从而实现保险扶贫有的放矢、精准滴灌。按照“因地制案”原则,各试点县(区、特区、市)从实际出发,围绕以下四点,认真研究,开展工作。

(一)探索保险资金的融资新模式

各地要用好用活省财政厅和人保财险贵州省分公司根据《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政策性担保的通知》(黔财金〔2017〕94号)文件签署的《政银担合作协议》,以“4321”比例分险(即本级担保公司承担40%,省财政(省担保公司)风险补偿金承担30%,人保财险公司承担20%,所在地财政补偿金承担10%),积极开展绿色金融、绿色保险,探索保险资金的融资模式;用好中国人保险资直投,服务深度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发展,活用政策,缓解农业产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进一步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促进深度贫困地区农村经济发展,助推脱贫攻坚工作。

(二)加快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

按照“费率要低、责任要宽、保额要高”原则,提供“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优于全国”的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针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深度贫困县、“保险精准扶贫示范县”给予政策倾斜,力争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覆盖。同时,围绕五大优势产业和“一县一业”,大力发展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实现特色农业保险“愿保尽保”,消除贫困农户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后顾之忧,助力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推进,按照省农业保险联席会议,当年印发执行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工作。

(三)建立“扶贫救助险”制度

鼓励支持人保财险公司配合试点政府转变政府管理职能,提升社会管理效能,运用市场机制,发挥商业保险稳定器作用,以小资金撬动大保障。人保财险公司要充分尊重贫困群众意愿,积极开办自然灾害救助保险、意外事故救助保险、医疗救助保险等 “扶贫救助险”,建立贫困农户生活风险防范体系。

(四)加大涉农保障力度

鼓励支持涉农保险,全面保障,增强贫困农户抗风险能力。推广家庭农用机械综合保险及责任保险产品,有效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和农户抗风险能力。结合农村电商、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农业新业态,开发物流、仓储、设施农业、互联网+等保险产品。提高农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保障力度和农房保险保障程度,加大对深度贫困县及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支持力度。同时,各地因地制宜开展新涉农保险。

五、实施方式

(一)统一操作方式

各地结合实际,以“县区统保、赔款到户”模式,按照“农户自愿”原则,可选择一个险种或多个险种组合投保等方式开展工作。鼓励支持在“深贫保”基础上改造或开发其他扶贫保险产品。

(二)统一支持政策

各地扶贫保险产品,实施费率优惠政策,保本微利运行;理赔服务,简化流程手续、开辟绿色通道,坚持快查勘、快定损、快赔付、应赔尽赔、应赔快赔。

(三)统一保费来源

支持鼓励各地统筹扶贫资金开办“深贫保”试点工作。“深贫保”保费在各级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自缴部分的保费,原则上可由县级统筹安排部分扶贫资金给予补贴,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按照省农业保险联席会议每年出台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级扶贫部门和人保财险各级分支机构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协同推进。扶贫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数据提供、保费拨付工作;人保财险公司要开辟绿色通道,制定专门服务流程,确保承保、理赔时效。

(二)加强宣传,积极引导

各级扶贫部门和人保财险各级分支机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和动员力度。人保财险贵州省分公司根据保险服务扶贫产品的特点,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广泛宣传脱贫攻坚保险的重要意义、保险模式、业务流程、政策措施和保险条款等内容。

(三)抓好落实,确保成效

各级扶贫部门和人保财险各级分支机构要统筹调动双方系统内资源,积极推动,给予政策倾斜,建立合作机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四)强化督查,总结经验

各市(州)对辖内工作实施进度、保费补贴情况、理赔时效进度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并向上级部门书面汇报,对优秀的典型案例及时加以总结和推广。


内容时间: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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