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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关于印发《全区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6-17  编辑:陈亚丰

各市工商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乡村振兴局、投资促进局、光彩办,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区分行各二级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分行各二级分行:

根据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的实施意见》(全联厅发〔2021〕11号)和自治区政府督查室印发《2021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细化方案》的通知(桂政督发〔2021〕1号)精神,现将《全区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局

广西光彩事业促进会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2021年7月23日


全区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和“万企兴万村”行动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要求,现就组织实施民营企业“万企兴万村”行动(以下简称“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塑造乡村“形、实、魂”和“乡村美、产业旺、农民富、治理优”的目标要求,以产业振兴为重要基础,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二、目标任务

以广西“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为基础,聚焦全区44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脱贫村、集体经济薄弱村、规模较大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所在村(社区)为重点,以产业对接、共赢发展为目的,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商(协)会及其它民营经济开展村企结对共建,投身乡村振兴,努力实现五大目标。

(一)脱贫攻坚成果有效巩固拓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成果得到全面巩固和拓展,现有村企结对帮扶关系继续巩固完善,在全面巩固拓展基础上向振兴发展有效转变。

(二)乡村特色产业体系初步构建。发展一批有竞争力的特色产业,建设一批有影响力的示范点,做大做靓一批乡村特色产品品牌,推动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

(三)新型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结对共建新型村集体经济规模显著提升,经济结构不断优化,经济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高,具有长效稳定的收入来源、盈利渠道,内生造血功能不断增强。

(四)村企利益联结机制有效建立。建立利益共享、责任共担、发展共赢的村企深度有效合作机制。建立民营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等多方利益共同体,让民营企业在参与乡村振兴中做强产业、做优链条、做大业务,探索完善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制度机制。

(五)配套服务保障政策不断完善。推动完善民营工商资本在乡村振兴中愿意去、进得去、留得下、做得好、退得出的系列配套政策和服务保障体系,形成“万企兴万村”行动长远可持续的良好环境。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参与,突出重点。鼓励不同行业、不同规模各类型民营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参与乡村振兴,支持各类有利于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产业项目和公益活动依法享受优惠政策。“十四五”期间着重开展“回报乡村”专项行动,组织引导广大民营企业投资农业农村项目,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二)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各地乡村振兴实施进程,具有针对性地开展组织引导和支持服务工作,实事求是稳妥推进。现阶段,有巩固脱贫任务的地区,应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欠发达地区的工作重点应放在改善和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上,发达地区应积极探索整村推进、全面振兴的模式与路径。

(三)坚持农民主体、合作共赢。教育引导民营企业将自身发展与农村发展、个人富裕与农民富裕有机结合,以多种方式与农民形成经济共同体,在投资取向、管理理念、利益联结、分配机制上重视农民主体地位,发挥农民主体作用,通过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发展。

(四)坚持自觉自愿、市场导向。尊重民营企业参与意愿,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对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不搞“大呼隆”,不搞“赶鸭子上架”“拉郎配”,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辅之以利、行之以帮,让民营企业在参与行动中实现企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共赢。

(五)坚持依靠科技、鼓励创新。坚持把科技兴农、科技兴企放在突出重要位置,增加农业科技投入,重视农业科技人才引进和培养,注重用现代科技改造传统农业,用现代科技引领企业转型升级。鼓励民营企业创新合作经营模式,高效利用开发农业农村资源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实现村企合作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现途径。

(六)坚持三条红线,依法兴村。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守住农业耕地保护、农村生态保护、农民利益保护三条红线,坚决规避工商资本下乡各类风险,始终将民营企业发展方向与乡村振兴战略方向、政策导向保持一致,绝不坑农害农。

四、主要内容

(一)建立村企结对共建利益联结机制

聚焦我区44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兼顾其它欠发达地区、人均纯收入低的县和农村低收入人口,认真贯彻落实五年过渡期“四个不摘”要求,在继续保持原“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结对帮扶关系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动员经济实力较好的企业、商会、协会等民营社会力量参与村企结对共建,将乡村资产、资源、生态、文化等要素融入企业,构建村企联业联责联利联心的长效发展机制。

一是联合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组织引导民营企业深挖农村土地、环境、人力、产业、市场、文化等资源的多元价值和多重功能,优化乡村生产要素资源配置,实施高效农业、优质种业、特色特种养殖、民俗旅游、田园综合体、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及贸易、现代物流等产业项目。支持民营企业建立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联合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申报地理标志农产品,加快全产业链开发和一体化经营。鼓励民营企业因村制宜投资发展农产品加工、视频制造、乡村旅游、农业生产服务、特色手工、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条件的乡村可将生态资源整合归集,委托给有专业经验的共建企业开发运营。引导民营企业参与乡村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建设,投资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发展生态循环农业。

二是开展消费帮扶和就业扶持。引导民营企业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形式优先采购或推销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订单农业”,通过“公司+中介组织+农户”等模式,与新型经营主体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鼓励村企共建贮藏保鲜、初级加工、分级包装、冷链配送等设施设备,提高冷链物流服务效率和质量,打造农产品物流节点。鼓励批发市场、超市、电商等各类流通企业,与乡村联合发展农超、农社、网购、直播带货等新型流通业态,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力推广“就业帮扶车间”模式,鼓励劳动密集型企业通过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定做等形式,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带动农村劳动力实现家门口就业增收。

三是共建乡村田园综合体。支持有实力、有意愿的民营企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与乡村联合打造田园综合体,形成一批地区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人文气息浓厚、宜业宜居宜游的特色乡村。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广西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依托农房改造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发展现代农业、休闲观光、健康养生、文创文旅、生产生活服务多种产业业态,创新推动乡村自然资本增值,保障农业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引导民营企业充分利用农村人文资源和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传统工艺,促进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发展。

四是积极推动异地合作联建。对一些偏远或受规划限制、资产资源相对缺乏、产业发展空间不足的乡村,可依托园区平台、集镇和其他区位较好、资源丰富的地方,开展村企异地合作联建,共同发展各类产业项目,建立各方合理的成本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共赢。

五是股份合作发展集体经济。在坚持集体所有制不动摇原则下,引导民营企业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投资组建新的经营实体,开展联合经营。鼓励农户、村集体、新型经营主体等以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资金、劳动力等各类要素入股,与民营企业开展双方或多方股份合作经营,采取“入股经营+保底收益+按股分红”“流转土地+优先用工”等形式,建立长期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

六是共同发展乡村社会事业。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服务载体建设。鼓励民营企业承接政府购买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对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让民营企业投资可预期、有回报、能持续。有条件的乡村、社区可将公益社会事业建设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整体打包,实行一体化开发、市场运作。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共建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处理等项目建设运营,推进人居环境改善与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等有机结合起来。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参与150个统一战线助力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两高两道”(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和国道省道)沿线计划任务村屯人居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建设、助力1000个政府办村卫生室提质升级。

七是共建共育村企党组织。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原则,组织引导民营企业发挥优势和特长,支持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家担任村支书、村主任或荣誉职务,有序参与和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充分利用村企双方资源优势,定期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创新党建模式,提升双方党组织建设水平。

八是共育共享优秀人才。组织引导民营企业以多种形式加大对乡村人才的培养力度,以企业为平台吸引各类管理人才、技术人才返乡就业、创业。引导有条件的企业联合涉农高校、科研院所等到共建村建立农村人才培训基地、孵化基地,帮助培养“土专家”、经纪人、乡村工匠、电商人才等各种专业实用人才,充实发展乡村振兴后备力量。

(二)开展“回报乡村”专项行动

“回报乡村”专项行动是指民营企业到城市建成区以外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和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的地域综合体,包括乡(民族乡、镇)、村(含行政村、自然村)等投资兴业,参与村企结对共建,支持举办各种社会事业的活动。要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家熟乡情、重亲情、懂管理、善经营、有实力、讲信誉、受尊重、乐奉献等优势特点和乡情乡愁纽带作用,继续弘扬“义利兼顾、以义为先”光彩理念,认真打好“乡情牌”“乡愁牌”,教育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用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丰硕成果回报乡村、造福桑梓。要加强与“引企入桂”工作结合,借助在外商会平台,积极开展活动,进一步畅通各界人士报效乡梓渠道,真诚、务实做好服务工作,推动经济能人到乡村创业、兴业,增强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

(三)深化东西部协作和交流合作

加强与对口帮扶广西的省(市)联系,聚焦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组织推动东部民营企业与区内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乡村结对共建。鼓励粤桂两省区民营企业之间、民营企业和结对村之间联合共建产业园区,有序承接东部产业梯度转移。组织乡村产业带头人、民营企业负责人赴东部经济发达地区考察、学习、借鉴乡村发展经验,邀请东部民营企业到区内重点帮扶县考察调研,推介特色乡村项目,吸引东部对口协作区域民营企业投资项目,推动实现多元合作共赢。对参与东西部协作民营企业提出的需求,当地党委、政府要努力帮助解决。

五、实施步骤

(一)摸清底数。结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按照村企共建要求,抓住重点、摸清底数,要逐村摸排梳理,有关职能部门完善村情清单、资产清单和项目需求“三份清单”,为企业“下乡”提供参考,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优质的村企共建项目。2021年12月31日前,以村为单位建立包含村情清单、资产清单在内的项目包或项目库并逐年完善。

(二)签约启动。2021年9月底, 自上而下举办“万企兴万村”行动启动大会,发起“万企兴万村”行动倡议,组织村企共建签约仪式;12月底前,组织粤桂工商联协作暨广东省民营企业助力广西乡村振兴对接活动,表扬粤桂扶贫协作先进广东省民营企业,签约一批乡村产业振兴项目。积极引导动员民营企业及商(协)会组织,助力全区 44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十三五”脱贫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村企共建共赢格局基本形成。

(三)示范推动。开展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寻找典型。每年组织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对接活动,每年底设立一批“万企兴万村”行动观察点,到2023年底,政府有力引导、企业有效参与、乡村高质发展的共建体系基本形成,“万企兴万村”行动取得实质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果。到2024年底,村企共建发展不断深化,发展壮大一批立足乡村的现代企业,培育建成一批初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乡村振兴典型,新型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乡村振兴取得明显成效。到2025年,实现村企结对帮扶关系持续巩固,乡村特色产业体系初步构建,新型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村企共建利益联结机制有效建立,配套服务保障政策不断完善,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万企兴万村”行动实行统一名称、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统一领导。为保障“万企兴万村”行动顺利实施,依据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的实施意见》(全联厅发〔2021〕11号)和自治区政府督查室印发《2021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细化方案》的通知(桂政督发〔2021〕1号)精神,参照全国工商联的做法,由自治区工商联牵头成立广西“万企兴万村”行动领导小组,成员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广西光彩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区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区分行等单位组成,负责行动的组织领导、指导推动、统筹协调和服务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工商联宣传教育部;各市县也要成立由对应部门组成的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级行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共同研究制约行动开展的问题和助推行动开展的措施。按照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安排,广西“万企兴万村”行动由自治区工商联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乡村振兴局、投资促进局为配合单位,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配合单位要将组织开展行动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重点,进一步细化方案并出台配套服务方案,安排专门人员、专项经费保障工作开展,确保各项惠民惠企举措落到实处,防止雷声大、雨点小。

(二)搭建服务平台。坚持以产业对接、村企共赢为导向,建设好“万企兴万村”行动信息发布平台、供需对接平台、资源交易平台、服务保障平台,出台配套服务方案,确保各项惠民惠企举措落到实处,防止雷声大雨点小。各级工商联要积极通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合作机制和参政议政渠道反映民营企业诉求、协助企业解决问题;要建好行动台账,跟踪行动进展。各级光彩会要将年度“光彩行”活动与“万企兴万村”行动有机结合。各级乡村振兴局要指导各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班子、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建立村情清单、资产清单、项目清单等工作,逐级汇总上报民营企业可参与的项目库。各级发展改革委(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局)、农业农村厅(局)、商务厅(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投资促进局要将本地乡村振兴投资类项目纳入政府招商引资工作统筹推进,主动为参与行动的民营企业提供项目信息、优化支持政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服务,各相关部门每年要选择一批参与行动效果明显、有影响力和带动作用的民营企业列为部门重点关注支持企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各地方分(支)行要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为参与行动的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自治区行动领导小组将筛选一批重点村与自治区工商联直属商(协)会、重点民营企业和广东省民营企业进行精准对接,各市县要适时组织相应活动,为搭建服务平台做好表率。要建立跟踪监测机制,及时掌握民营企业结对共建工作开展情况、项目落实进度、存在的困难等,督促当地党委政府兑现配套服务政策,共同抓好工作落实和项目落地。针对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财政、金融、土地、人才、智力等支持政策落实情况,要形成意见建议、社情民意提交党委政府,推动政策落地落实。

(三)注重宣传引导。引导各级商(协)会、重点民营企业带头做好表率,主动联系各类重点帮扶村,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县(区)级行动领导小组在本地村企签约结对村中至少打造2个乡村振兴示范典型村(“万企兴万村”行动观察点),并逐级推荐到自治区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行动领导小组将选择一批进行重点支持,同时将好做法好经验,通过交流会、现场会、专题宣传等形式向全区推广,供其他民营企业学习借鉴。利用主流媒体和自有媒体平台,适时报道民营企业参与行动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大力宣传民营企业参与行动取得的成就,增强民营企业的成就感、荣誉感和获得感,向全社会展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自己人”的风采和正能量。定期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表扬表彰活动,积极推荐优秀商(协)会、民营企业、单位和个人参加中央、国家机关、自治区级及地方有关先进评选表彰,发挥荣誉激励的指挥棒作用,促进形成民营企业踊跃参与乡村振兴的时代洪流。


内容时间:202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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