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乡村振兴局:
5月31日,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召开自治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视频会,研究部署了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现将近期有关重点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各市、县(市、区,以下统称县)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广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抓紧抓实防贫监测排查和帮扶工作。对原有监测对象,采集更新相关信息数据,核实核准帮扶措施。对原有监测对象中已标注消除风险户,按国家、自治区防贫监测最新文件要求,重新判定风险消除状况,存在风险消除不精准的,及时修正完善。对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户,要及时安排帮扶责任人,加强跟踪监测和管理,针对监测对象致返贫风险点,督促行业部门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确保帮扶措施明确、有效。对脱贫户,要全面摸清“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情况,查找解决存在问题,建立问题销号及措施落实台账,完善到村到户工作台账,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加强脱贫劳动力就业帮扶。各市、县要加大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的组织动员、技能培训和跟踪帮扶,落实好脱贫人口就业奖补政策,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要加大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严格落实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印发的《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桂人社发〔2021〕23号)要求,及时按需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监测帮扶对象中的半劳动力、弱劳动力和因照顾家庭无法外出务工的劳动力上岗。要加强公益性岗位规范化管理,与上岗人员签订协议,明确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岗位补贴标准等,安排专人负责考勤,杜绝不上岗也拿补贴、吃空饷等政策养懒汉的情况发生,并对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及时调整退出公益性岗位。
三、加快项目资金安排使用。各市、县要加强项目库管理,确实需要调整实施的项目,抓紧按程序调整,安排实施新的项目,并及时更新项目库数据,确保项目库中数据与资金项目实际情况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要加快项目实施,未开工项目尽快开工,在建项目加快施工进度。要加快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确保达到序时进度,并将项目报账和资金支出信息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四、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各市、县要加强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管理,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换届后新上任社区干部、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的培训力度,确保换届后后续扶持不断档。要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楼栋长、微信群等方式,做好用工企业就业服务、社区管理服务等宣传,确保后续扶持政策家喻户晓。
各县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主动作为,强化协同,加快推进近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各市要对所辖县推进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确保工作到位。自治区将派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督查组对各市、县工作进行暗访,发现问题突出的将进行通报、约谈,并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2021年7月2日
内容时间:2021-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