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构建和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医保覆盖范围、报销比例逐渐扩大,为普通百姓撑起健康保护伞的同时,切实减轻了群众看病负担。
2007年1月,我县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了农村居民大病保险政策。2017年1月,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消除城乡差别,门诊、住院等报销比例逐步提高。2007年至2016年,我县新农合就诊1041万人次,共报销医疗费用6.8亿元。实际报销比例从2007年的31.61%提高到2016年的54.72%。2017年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后,实际报销比例达61.9%。
内容时间: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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