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施甸县位于云南省西部边陲、保山市南部,怒江东岸,与缅甸相距260公里。全县辖13个乡(镇),总人口34万人,总面积2009平方公里。2020年5月16日正式退出贫困县。
(一)扶贫情况
坚持“四个不摘”原则,紧盯重点人群和“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核心指标,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发起脱贫攻坚最后总攻。2020年,全乡剩余57户217名贫困人口全部如期脱贫,实现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清零”。9个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5万元以上,抓实“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享受义务教育阶段相关政策补助学生1778名,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东西协作”27人、“雨露计划”补助119人/次,5464名贫困人口享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放小额贷款214户935万元。建成扶贫车间1个,吸纳劳动力30余人,开展产业技术技能培训1期127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6572人。动态管理乡村公共服务岗位248个,将建档立卡贫困户1305户5464人100%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全年累计报销医疗费用2843人次 1302.88万元,其中:建档立卡户报销医疗费用1173人次650.04万元;精准识别分散供养特困人员45户46人、农村低保327户942人、城市低保10户11人做到应兜尽兜、应保尽保,共发放低保救助资金269.62万元。落实临时救助441户1861人,发放救助金额101.47万元。整改完成国家、省、市、县脱贫攻坚专项检查和巡视巡察等反馈涉及我乡的问题。高质量通过省级第三方评估考核、国务院抽查和全国普查,群众认可度达100%。
(二)乡村振兴目标及基本规划
决胜脱贫不是终点,而是实现共同富裕新生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奋斗的起点,必须继续保持高昂的精气神,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成果,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全面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监管、不摘帮扶“四个不摘”要求,进一步规范扶贫资产管理,培育好扶贫产业,确保产业效益持续提升。扎实推进教育振兴,不让一名贫困家庭子女失学辍学。强化就业振兴,让更多低收入群体实现就业或创业,把困难群众的经济收入实现从“量”增加的转化为“质”的提升,让脱贫群众迈向共同富裕。
(来源:施甸县人民政府网)
内容时间:2019-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