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略阳县认真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政策规定,紧密结合窗口服务工作,严把失业保险金申报关口,失业保险“稳定器”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一是严格审核申领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的资格条件,对个人档案、失业时限、缴费记录认真审查,对不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人员或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人员做到一次性告知。
二是严格按照政策文件要求调整失业金待遇标准,由每月1110元提高至每月1332元,有效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
三是严格规范失业保险金发放程序,确保申报信息准确无误的前提下,以银行转账发放的方式,精准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
四是严格调查失业人员的真实就业状况,多渠道调查了解失业人员的失业情况与再就业状况,对未实现再就业的人员做好用工信息宣传,充分发挥了失业保险“保障生活、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功能。
内容时间:2018-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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