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久治县2021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考核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区域生态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环监测函﹝2021﹞99号)、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转发﹤区域生态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青环发﹝2021﹞73号)文件及州生态环境局要求,11月9日下午久治县生态环境局组织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政府办公室、县农牧科技和水利局等14个部门召开2021年度国家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安排部署会。
会议由县政府副县长代勇同志主持,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重点对考核指标变化进行详细解读,并对考核方案制定、部门职责、资料报送时限等进行详细安排。会议认为国家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做为考核县委县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开展情况,是对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年度体检,是对全县水源涵养区功能的年度检验,我们应从此项工作中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保护好久治的青山绿水。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以严肃认真高效完成本部门本行业相关资料收集整理与报送,确保各项资料数据真实有效;县生态环境局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各类资料的全面性、完整性,不断提升系统填报水平,确保资料符合考核系统要求,稳步提升考核分值,积极争取国家奖励资金,不断改善久治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彰显“两山”理论的价值所在。
内容时间:2021-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