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框架】
本文质疑了财政政策有助于减少社会不公的观点,通过对28个中低收入国家的财政影响力进行分析,作者认为尽管财政系统具有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但是其并非总是有利于减贫的。在埃塞俄比亚、坦桑尼亚、加纳、尼加拉瓜、危地马拉等国,在实行征税和支付转移之后,极端贫困人群比例增高。不仅如此,在几乎所有国家,穷人作为财税机制中的净支付者,反而因财政政策而陷入贫困。
【观点摘要】
1、分析财政政策如何影响收入公平,需要把现金在财政系统中所占比例(包括直接税收、直接转移、间接税收、间接补助)从实物比例中去掉(使用政府教育与卫生的货币化价值)。该结果显示财政系统中现金部分促进收入公平的效果不尽相同。再分配能否促进收入公平主要取决于税收资源总量及其累进程度。
2、虽然现金部分在财税体系中总是保持平衡,其减贫的作用却并不相同。在亚美尼亚、玻利维亚、埃塞俄比亚、加纳、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坦桑尼亚和斯里兰卡,消费收入比市场收入的贫困人口比例更高。在这些国家,财政政策增加了贫困,即很大一部分市场收入贫困者甚至非贫困者由于税收和转移支付变得贫困。
3、财税系统中用于教育和卫生支出的实物部分是平衡的,并且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社会公平。这是由于政府服务支出的货币化价值与政府支出是相同的。然而当政府为了实现社会公平,而更加集约地向穷人提供教育和卫生服务时,一些中产阶级会选择私人的服务提供者,这就导致了穷人只能获得二流的服务。不仅如此,如果中产阶级不再享受公共服务,其纳税的意愿就会降低,从而影响公共服务的范围和质量。
4、调研结果并没有为罗宾逊悖论提供论据,越不公平的国家反而花费更多用于再分配,且再分配的效果明显。
5、特殊的财政干预具有抵消作用,强调了配套使用税收和支出的重要性,有效递减税与目标明确的转移支付配合使用能够实现净财政系统的平衡。
6、衡量财政体系对人民生活水平影响的时候,衡量税收和支出的效果不仅应该考虑公平性,同时也要考虑减贫性:净财政系统可以实现平衡,却会增加贫困的发生。
【作者简介】
Nora Lustig是杜兰大学拉丁美洲经济系教授,其研究领域为经济发展、贫困与社会不公、发展中国家社会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