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繁體版
您好,欢迎来到减贫数据库!
我们既要保障信访举报活动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有序地进行,也要及时地依纪依法查处那些打着信访举报之名,行诬告陷害之实的腐败行为,这样,才能使反腐败斗争和经济建设始终健康有序地发展。
我国社会组织腐败现象虽不突出,但的确存在违规和腐败行为,具体表现为收费不合理、不规范,违背公益宗旨、假公济私,成为业务主管单位的小金库等现象。导致腐败产生的原因有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制度不完善以及存在监管漏洞等方面。应在借鉴发达国家社会组织预防腐败有益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建立我国的社会组织预防腐败机制。
义务教育阶段严禁收取择校费,但一些名校以各种名义变相收取“择校费”,致使名校“账外账”、“小金库”成为缺乏监督,校长卷入腐败。2008年北京中关村三小校长贪污案使择校费问题引起人们的关注。破解名校收取择校费难题成为维护教育公平的重要问题。
“微权力”也是权力,“微腐败”也是腐败,权力必须受到监督,腐败必须受到惩治。基层党员干部权力虽“微”,但是一旦滥用权力导致腐败,就会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治理农村基层“微腐败”要抓住问题的关键,从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局出发,着力构建基层贪腐有效治理机制。
资源分类
检索历史
下载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