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切实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一是资金严格按照《云县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云县政府发〔2019〕23号)文件规定使用,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二是加强项目公示公告。项目及资金计划下达后,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在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公示栏,及时对进行项目及资金计划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资金来源、项目实施责任单位等,接受社会和群众广泛监督。三是加强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求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在项目实施期间,每月25日前,要将项目实施进度情况报云县民宗局,作为资金拨付的依据。项目实施完成后,要做好绩效评价。目前,由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的项目资金,没有发生在部门或乡镇滞留、挪用、套取、贪污,随意改变资金投向和用途等行为的发生。
内容时间:201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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