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精准扶贫贷款奖补。2017年我县金融机构共向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各项精准扶贫贷款7225万元,县财政按投放贷款总额的1%给予了补贴,共计72.25万元,其中:县农商行47.17万元,县农业银行25.08万元。对2018年的贷款补贴将在2019年初结算确认后按1%的标准予以补助。
完善扶贫小额贷款贴息政策。2018年我县已将金融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小额信用贷款的,将给予不超过5%的财政贴息。目前,县财政与金融机构先行进行了测算,2018年金融机构将对全县4982户贫困户投放贷款14022.24万元,县财政将按4.35%的年利率(总额536万元)进行财政贴息,待结算时清偿。
提高小额信贷分险基金比例。2018年4月与县农商行、县农业银行修订合作协议,将原分险基金比例由7:3上调至8:2,进一步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扶贫小额信贷投放。
实施农业信贷担保财政支持政策。深入推进精准扶贫信贷工作,切实解决贫困户贷款难、利率高的问题,县财政出资2058万元设立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与县农商行、县农业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以1:10的贷款比例,8:2分险比例引导两家银行投放贷款,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信贷的支持力度,帮助贫困户尽快脱贫致富,至2018年,全县累计发放15263万元,惠及21708人。
加大特色农业保险保费奖补。2018年财政补贴资金679.88万元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特色农业项目保险、农村住房保险和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工作,为农户发展生产提供支持和保障。开展“扶贫保”工作,精准解决建卡户人身意外伤害和意外伤害住院治疗费用,2018年财政安排24.44万元为全县7274户建卡户解决保费补贴资金,对提高贫困人口抵御风险能力,严防因意外伤害、疾病等原因致贫、返贫发挥了重要作用。
内容时间:2019-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