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获悉,自3月挂牌成立以来,市医疗保障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市决策部署,深刻认识新形势、新方位、新要求,准确把握医疗保障部门新使命,坚持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夯实基础、优化服务,实现了机构改革与业务工作双促进,保障了医疗保障工作高效有序运转,为全市经济平稳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民生福祉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起步稳、开局好。
今年以来,医保局先后组织人社局、卫健委、民政局、税务局等部门多次召开推进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印制《致全市城乡居民的一封信》《关于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通知》及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宣传折页2万余份,组织各城区医保专干下村入户发放,并对群众提出的问题作出解答,确保应缴尽缴、应保尽保。
截至11月底,全市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37688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生育保险参保人数34900人,完成年度参保任务的101.7%;全市739名建档立卡脱贫户人口全部参保,参保率达100%。并全面落实医疗保障药品和诊疗相关规定,全面执行国家药品目录,将国家医保谈判准入药品和17种抗癌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加强医保特殊药品政策及国家对诊疗项目和医疗康复项目的管理,自今年1月1日起,提高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在2018年的基础上统一提高82元达到858元;将全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由人均80元调整提高至95元,惠及全市城乡居民87357人,确保缴费人员能够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医保局联合卫健委、民政局、人保财险公司等部门对全市农牧民尤其是脱贫群众、边缘群众及“四类”人员进行入户核查,对医疗费用自费较高的家庭做好台账登记,研究制定《全市农牧民群众医疗保障情况核查工作方案》。
截至10月底,全市739名脱贫人员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933人次,统筹基金支付92.2万元,医疗救助2.1万元。其中,享受门诊待遇494人次,统筹基金支付3.3万元;享受门诊特殊病待遇206人次,统筹基金支付2.6万元,医疗救助1.9万元;享受住院报销待遇201人次,统筹基金支付68.1万元;享受大病报销待遇39人次,大病基金支付18.3万元。实现了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100%全覆盖。针对因病致贫人口每年出资100万设立“防贫关爱金”,进一步织密医疗保障网,防止因病致贫返贫。(格尔木日报讯)
内容时间:2019-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