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国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后,人们的生存型需求开始转向更高的发展型需求;导致贫困的个体因素转化为结构因素。既有帮扶举措重点关注贫困人口收入的提高,而较少关注贫困人口如何“解困”。当下应将预防脱贫地区低收入人口规模性返贫和缓解相对贫困内嵌于乡村振兴制度运行体制之中,不断提升防贫意识,重视消除相对贫困。这需要政府回归有限介入,从“强干预”转向“软干预”;保障机会均等,为低收入人口提供均等的发展机会;转变发展思路,从“特惠”走向“普惠”;实现政策理念转型,从“扶贫”转向“防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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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卓:李卓 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获管理学博士学位,现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公共管理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员;在《农业经济问题》、《中国农业大学》(社会科学版)等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其中CSSCI来源期刊16篇、北大核心期刊1篇,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2篇,参与编写著作4部;主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和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博士论文奖学金项目各1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国务院原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科技部等横向课题10余项;撰写的调研报告获得第四届“费孝通田野调查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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