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对基本公共服务视角下的贫困治理路径进行了重新考察,发现当下的扶贫战略易导致贫困家庭内部真正的个体贫困被掩盖,这说明必须重视农村地区具备劳动能力却无法参与劳动的现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融入乡村振兴实践。我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均等,根源在于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和城市偏向型的公共服务非均衡供给制度。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核心是机会均等,同时,基本公共服务具有社会分配的功能。兜底型、孵化型、延伸型、发展型基本公共服务四种类型可以在减贫中针对不同人群发挥不同的减贫作用,从而有效减少和预防贫困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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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卓:李卓 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获管理学博士学位,现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公共管理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员;在《农业经济问题》、《中国农业大学》(社会科学版)等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其中CSSCI来源期刊16篇、北大核心期刊1篇,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2篇,参与编写著作4部;主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和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博士论文奖学金项目各1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国务院原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科技部等横向课题10余项;撰写的调研报告获得第四届“费孝通田野调查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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