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基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运用个案研究法和过程-事件法,选取江西省赣村作为田野调查点,以扶贫第一书记政策分析国家力量与村民自治的互动关系,探索乡村治理模式。研究发现,第一书记肩负政治任务,携带大量的国家资源,以国家身份嵌入乡村场域,形塑乡村结构和发展秩序。总体来看,村庄治理主体实现了再造,作为治理载体的自组织被培育,村庄的治理形态由一元治理到协同共治,村民自治的功能得以重构。第一书记以行政力量嵌入乡村社会,是国家以“外力”推动乡村社会内部问题解决的一种积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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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琪:夏琪,社会学硕士,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四川大学中国西部反贫困研究中心研究助理。
王卓:王卓,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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