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制”解体之后,“三社联动”成为在社区治理实践中所运用的高频词语,然而学术界对“三社联动”基本内涵的界定却模糊不清。“三社”如何“联”?如何“动”?联动“机制”如何?本文在对“三社联动”概念界定的基础上,运用合作生产理论,从行动主体组织特征、拥有的资源及其影响力,归纳出“三社联动”的三种“实践模式”,即“居委会主导式”、“专业社工推动式”以及“社会组织带动式”,并结合三个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研究发现:(1)合作生产有助于增进社区场域内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及回应能力,由于各个地区的社区居委会、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及社区内社会组织的能力状况各有不同,多元化的合作生产模式应运而生;(2)虽然不同模式的主体间控制权分配不尽相同,但三种生产模式都可能有效实现社会服务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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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晓芳:胡晓芳,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彭冰儿:彭冰儿,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行政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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