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以地生财的资金筹措手段和地利共享的利益分配方式作为组合促进了城镇化的发展,但其内在张力也引发了诸多的问题和矛盾。有人认为土地问题已成为农民抗争的焦点。在这种冲突中,控告方是农民或者村级组织,而被告方则是征地工作的直接实施者即乡镇政府。其实,这种冲突并非仅发生在农民、村级组织与政府之间,而是三者内部均有可能发生,农民相互之间也会出现类似的状况。这种冲突虽由于土地的征收而产生,但原因并不仅是征地,而是综合性的治理问题。在这种冲突中,农民的动机是什么,是为个体谋利还是维护集体的利益?乡镇政府在多大程度上构成了对农民的损害,又在多大程度上受到了“刁民”的刁难?在存在公地悲剧的同时,是否还存在反公地悲剧?对上述问题的理解和回答可谓是众说纷纭。针对当前出现的各种问题,许多人提出了解决方案。势力最为强劲的当数以产权理论为依托的私有化方案,认为其是一剂包治百病的良药。殊不知,实践中所发生的矛盾与纠纷远比人们想象的要复杂得多。个体与政府、集体之间的冲突与博弈既有激烈的对抗,也有柔性的纠缠;既有农民对权利、正义的伸张,也有利用各种手段为自己谋利的狡黠,复杂而微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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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宽:河南南乐人,社会学博士。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社会学教研部副教授,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华东理工大学中国城乡发展研究中心和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人员。主要从事党的建设、基层治理和城乡发展等领域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在《中国研究》《文化纵横》《开放时代》等刊物发表论文、调查报告30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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