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作者前期研究的扩展(Lu,Lin,Vikse,& Huang,2013),通过“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数据,分析中国政府在1989与2009两个年份对贫困与收入不平等实施干预的有效性,政府干预包括社会福利项目,也包括税收政策。本研究的分析结果说明,社会福利项目确实在减少贫困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1989年与2009年分别将贫困率降低了30%和32%。然而政府对收入不平等的干预呈现混合效果。例如经过政府干预之后,在人均收入的等距五分组中,高收入组与低收入组的差距反而增大,这表明与较低收入家庭相比,较高收入的家庭更加受益于政府干预。除此之外,不同地区与收入分组之间的差距也随时间变化而增加。本研究的分析结果也表明,尽管税收政策减少了收入不平等,然而在减少贫困方面的作用仍然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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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建忠:博士,美国罗格斯大学华民研究中心主任、社会工作学院教授。1998年毕业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社会工作学院,获哲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领域为社会福利政策对儿童和家庭的影响、资本精神与慈善、非营利组织,以及家庭暴力对父母与儿童的影响。主编《中国非营利部门:进步与挑战》《中美社会工作教育比较研究》《中美社会福利比较》,在各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超过40篇。
卢霜:Shuang Lu,罗格斯大学社会工作学院博士研究生。
林怡婷:台湾国立中正大学社会福利学系博士生。
JuliannH.Vikse:Juliann H.Vikse,罗格斯大学社会工作学院硕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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