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作为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关键举措,对湖南省发展意义重大。2016年1月,湖南省出台了《湖南省促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湘政办发〔2016〕9号,以下简称《办法》),这一办法的实施有利于推动高校院所释放创新活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省领导指示和《湖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实施效果评估办法》(湘政办发〔2017〕45号),近期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开展了对《办法》实施效果的评估工作。现将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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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评估组:评估组组长:卞鹰;副组长:唐宇文;成员:袁建四、屈莉萍、周亚兰、刘海涛、陈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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