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细碎化是原住民国家普遍存在的问题,其他国家也采取不同的模式治理农地细碎化。中国农民在集体所有制产权结构下探索了农地细碎化有效治理方式。除中国外,农地细碎化治理的典型做法是以日本为代表的使用权市场化流转模式和以英国为代表的政治强制模式。日本试图通过使用权流转形成“小地主、大佃农”产权结构,以扩大土地经营规模。英国则是通过“圈地运动”将原住民强制赶走,改变了土地与农民之间的关系以及人地资源禀赋。两种不同的农地细碎化治理模式取决于不同的经济社会条件,也产生了不同的经济社会效果。本章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土地集体所有产权结构下的农地细碎化模式,简单介绍国有农场在土地国有产权结构下的农地细碎化治理模式,并与其他原住民国家的农地细碎化治理模式进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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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娟:湖北黄石人,社会学博士,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国土资源部法律评价工程重点实验室博士后,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人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农村社会学与中国土地制度。近年来在全国10余个省份开展驻村调查,累计超过600个工作日。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农地细碎化的公共治理之道》(合著,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7年2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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