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发展观是科学发展观的应有之义和重要内涵。全球性生态环境危机背景下的绿色发展观,是对日趋严重的生态危机的深刻反思而做出的必然选择。它汲取了当今世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经验和教训,又借鉴人类发展史的优秀成果,旨在追求一种有生机的发展、有创造的发展、有未来的发展。它既具有科学发展观的一般特征,又具有自身鲜明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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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芹:邯郸学院教授,法学博士,科研处处长。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在各级各类期刊发表文章20余篇,主持省级课题8项。目前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绿色发展观,已发表相关文章5篇,主持与绿色发展相关的省、市课题3项。
王连芳:河北清河人,龙岩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历史学博士后,国际亚洲文化学会研究员,福建省城市经济研究会特约研究员。2009年获河北农业大学生态学专业理学硕士学位,2012年获河北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法学博士学位,2014年7月在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做历史学博士后研究,2015年11月至2016年11月于日本长崎县立大学访学。专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研究,对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观有深入的研究。自2011年以来,在各类学术刊物发表相关学术文章30余篇,出版相关学术研究的专著1本。2013年以来,主持省级、厅级、市级等各类科研项目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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