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并没有“社会管理”一词,国内也没有一个取得普遍共识的社会管理定义。有的强调社会关系的维护与建设,如丁元竹 (2011b)就认为社会管理就是“在一定的共同价值基础上,一定的规章制度下,一定的法律框架内,政府、社会、企业和公众规范社会行为,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防范社会风险的活动”。概言之,社会管理是对社会秩序的重建,既包括对社会生活的管制,也包括对社会制度的重构,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质就是强调多元社会主体的参与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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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华民:南京大学社会学院二级教授,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副会长,南开大学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教授。四川大学经济学学士,南开大学法学(社会学)硕士,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工作学系社会福利博士。主要研究领域有:社会政策埋论与实践、社会保障、宏观社会工作、经济社会学、社会福利、社会工作、社会政策等。自1990年起主持联合国儿竜基金会、欧盟、英国国际发展署、英国科学院、美国林肯基金、韩国髙等教育财团等国际合作项目以及国家社会科学基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26项。在《社会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60余篇,独著《消费社会学》与《福利三角中的社会排斥》,主编《社会学概论》,参编教材和词典工具书10余本。
闫金山:南京大学社会学博士,内蒙古科技大学文法学院社会学系主任、副教授。中国社会学会社会福利专业委员会青年理事。发表论文数十篇,出版专著1部,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多项。主要研究方向为老年人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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