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8日,卫生部等9部委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以下这两份文件简称为“实施方案”),正式启动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工作。同时,《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年版)(以下简称《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版)》)正式公布,包括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205种、中成药102个品种,共307个药物品种,以及一些中药饮片。卫生部就此公布了第69号“卫生部令”,明确这一版基本药物目录自2009年9月21日起施行。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将分为两个版本,即基层版和非基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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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昕: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北京大学生物学学士,莱顿大学(荷兰)政治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社会政策、医疗卫生政策、劳动关系、公民社会、国家与社会关系。已出版《诊断与处方:直面中国医疗体制改革》(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与高梦滔、姚洋合著)。并在《国家行政学院学报》、《中国行政管理》、《社会学研究》和《改革》等刊物发表多篇文章。北京大学政治发展与政府管理研究所高级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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