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政策的有效供给决定着主体功能区空间管制能力的持续增长。重点生态功能区作为限制开发区域的一种类型,是以自身的限制开发和发展机会损失去保障更大区域范围的生态安全,尤其需要产业政策的支持。四川境内国家级和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分布较广,在对其施加主体功能限制的条件下,差别化产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处理好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增强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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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映:经济学博士,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产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经济体制改革》常务副主编。长期从事区域经济、产业经济等领域研究工作。近年来,独著和合著学术专著十余部,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论文数十篇,主持和主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和四川省级规划课题数十项。获第五届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优秀奖1项,获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
刘子才:硕士研究生,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产业经济所,主要研究方向为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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